一、牵头草拟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方面规范性文件,拟订管理服务规范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政务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负责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监督,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三、负责行政审批全流程监督管理。建立规范高效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优化跨行业跨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开展行政审批效能监督.
四、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工作,规范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五、负责办理集中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开展相关勘验、专家评审和验收工作;代为办理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等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收件、分派办理、跟踪督办、批后出件等工作。组织协调跨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涉审中介服务相关工作。
七、统筹数字化审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数字应用场景建设。参与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统筹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拟定监管制度、建立工作机制并监督实施。
九、牵头拟定政务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并监督实施,开展考核评价工作。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及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和奖惩,并承担相关投诉举报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
十、负责起草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规定,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城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城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城区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诉求转办和协调、督办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