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日期:2025-03-28 09:38     撰稿人:     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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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十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公开12表)

十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预算公开13表)

十四、2025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4表)

十五、部门整体绩效表(预算公开15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履行城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城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各镇、街道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城区相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南宁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和规范,协调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城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管理登记资料。

4.负责城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城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相关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城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5.负责城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提出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规划和开发利用标准。执行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城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等,执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与管理标准,指导和参与编制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项规划中涉及空间规划的内容,指导督促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配合做好城市设计工作,并依法将城市设计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依照权限开展城市更新、地下空间规划等城乡规划工作。

7.负责开展城区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相关管理工作。

8.负责统筹城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执行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工作。

9.负责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实施城乡规划政策。按规定权限负责有关规划审查报批、已批准规划的报备工作。负责城区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审核,负责实施城区辖区内的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依法实施规划许可制度,按规定权限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按规定权限负责规划条件、建设工程开工验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等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1.负责管理城区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贯彻执行地质勘查规划,配合开展自治区重大地质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钟乳石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城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规定权限做好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城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动城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和行业发展。负责统筹城区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的信息化工作,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负责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15.承担城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城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6.根据授权,对各镇、街道落实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领域违法案件、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17.负责城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区森林、草原(地)、湿地、荒漠、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

18.组织开展城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城区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19.负责城区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城区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公益林的划定、调整和监管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辖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管理。负责草原(地)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落实市级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辖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20.负责监督管理城区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和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

21.负责城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22.负责监督管理城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23.负责推进城区林业和草原(地)改革相关工作。落实城区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等改革意见和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24.指导、监督城区各产业对森林和草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城区林业和草原(地)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草)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木(竹)材、花卉、林(草)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城区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工作。

25.配合南宁市森林公安工作,协助查处辖区林业违法案件,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配合开展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26.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地)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地)生态补偿工作。开展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27.负责城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林业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征(占)用林地的初审报批、林地资源合法使(利)用的审查及监督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外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28.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9.完成城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积极做好城中村改造项目工作,指导集体土地征收和其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及城中村改造中的集体土地征收转用报批工作,做好安置房项目用地、工程审批工作。

2.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因地制宜提出合理的产业发展思路,引导城中村改造区域内的企业进行产业升级和转型,打造片区产业生态圈,引导公共服务设施落位完整社区单元,形成“社区公共服务核”。

3.加快完成剩余2座拟出让矿山净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继续对接各镇,跟进做好采矿权涉及相关工作,同时配合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做好实施采矿权的挂牌出让工作。

4.加强人员培训,邀请技术人员对干部职工进行无人机航拍培训、arcgis软件培训等,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5.将以前的土地山林纠纷积案尽快按工作流程补齐未进行的环节,积极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山林土地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

6.持续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保护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7.加大推进违规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工作。重点推进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已违规流出和疑似实地非耕的整改恢复。

8.狠抓存量违法用地整改。针对2018—2023年土地卫片发现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镇(街道)加快整改,逐步整改消化存量问题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本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机关单位,内设局办公室1个,财务室1个,国土空间管控股1个,地籍调查股1个,政策法规与信访调处股1个,征收股1个,生态修复股1个,地质矿产股1个,工程管理股1个,森林资源管理股1个,产业与生态修复股1个,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地管理股1个

2.所属单位

南宁市西乡塘区自然资源数据中心1个,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类别为公益一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322001南宁市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一级预算单位)

2.322002南宁市西乡塘区自然资源数据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本部门仅有南宁市西乡塘区自然资源数据中心本级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支总预算1107.16万元,同比减少171.45万元,下降13.41%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107.16万元,比2024年预算1278.61万元减少171.45万元,同比下降13.41%。收入预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补助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同比下达的上级资金减少。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07.16万元,2024年预算1278.61万元减少171.45万元,同比下降13.41%。支出预算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补助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同比下达的上级资金减少。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收入总预算1107.16万元,同比减少171.45万元,同比下降13.41%。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7.1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款收入0.00万元

5.单位资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支出总预算1107.16万元,同比减少171.45万元,下降13.41%其中:基本支出342.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89%同比增加28.22万元,增长8.99%;项目支出765.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11%同比减少199.66万元下降20.6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7类,其中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76.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04% ,比上年增加183.09万元,增长46.58% ,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业务费用支出。

(2)农林水支出373.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76% ,比上年减少403.64万元,下降51.92% ,主要原因是:上级林业领域此分类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19.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8% ,比上年增加5.71万元,增长40.73% ,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人员经费,其中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4% ,比上年减少3.00万元,下降33.33% ,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领域上级补助资金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3% ,比上年减少7.47万元,下降14.33%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年金等基数较上年降低。

(6)节能环保支出64.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6% ,比上年增加58.03万元,增长841.01% ,主要原因是:上级林业领域此分类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21.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8% ,比上年减少4.16万元,下降15.96%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较上年降低。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09.39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90.46% ,

比上年增长26.31万元,增长9.29% ,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人员经费,其中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9.88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74% ,

比上年增长2.83万元,增长10.46% ,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人员经费,其中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2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0.80% ,

比上年减少0.93万元,减少25.48% ,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一名退休人员。

2)项目支出预算

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560.4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73.25% ,

比上年减少293.79万元,减少34.39% ,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

(2)对企业补助100.7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13.17% ,

比上年增长50.79万元,增长101.58% ,主要原因是:此分类上级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6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13.54% ,

比上年增长43.04万元,增长71.05% ,主要原因是:此分类上级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

(4)工资福利支出0.3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0.04% ,

比上年增长0.3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增加年度考核奖励金发放项目。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07.16万元减少171.45万元,同比下降13.41%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5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07.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107.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00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07.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07.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0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00万元,项目支出765.1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预算2.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预算27.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预算14.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预算8.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医疗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预算3.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预算7.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支出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地支出,本年度上级补助资金减少。

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森林管护(项)支出预算64.93万元,主要用于: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助)。

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停伐补助(项)支出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停伐管护补助支出,本年度上级补助资金减少。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预算28.52万元,主要用于:林长制工作经费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预算110.96万元,主要用于:古树名木保护补助及林木良种培育及草种繁育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预算48.9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及自然保护区非国有公益林提标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预算120.51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预算64.85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地管护补助及森林植被恢复费。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预算139.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等。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预算190.1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运转项目费用。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支出预算1.85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不动产)。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预算116.72万元,主要用于:二层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等。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预算128.2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预算21.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预算6.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灾害防治工作补助。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支出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本年度无此项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2.00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12.12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09.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非统筹类费用发放

2、公用经费29.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非统筹类费用发放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0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增加0.50万元增长50.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1.50万元,比上年增加0.50万元,增长50.00%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行政在职在编编制人数较上年增加1人,实有11人。根据编制定额表标准11人,标准测算金额为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9.88万元(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4预算27.05万元,增加2.83万元,增长10.46%,增减的原因主要是:我局人员增加,新增行政编制人员1名、事业编制人员1名,按编制人数定额标准测算金额增多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0%,原因主要是:本部门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5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2025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服务。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从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资产变动情况等角度说明。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级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相关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主要是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部门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9项目,涉及金额765.17万元,其中:765.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5.17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林业领域改革发展资金(补助市县)

384.77

根据上级下发任务,完成专项工作。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促进油茶产业发展,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加强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强化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林木良种培育和林业草原科技推广,开展全国性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监测等;林区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

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128.25

2025年根据实际申报情况,投入财政资金保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正常缴纳,完成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内容详见附件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林业领域改革发展资金(补助市县),预算资金348.77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促进油茶产业发展,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加强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强化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林木良种培育和林业草原科技推广,开展全国性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监测等;林区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设1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完成项目个数≥1个;设2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完成率≥40%;质量指标2.森林火灾受害率≤0.9%;设1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1.油茶新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90%;设1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自然保护区内权属集体和个人公益林标准=16元/亩;设2条生态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1.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成效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2.森林、草原、荒漠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设2条可持续影响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1.对地区油茶产业发展可持续影响指标明显,可持续影响指标2.森林、草原、荒漠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1.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85%。

重点项目二:项目名称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预算资金128.25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2025年根据实际申报情况,投入财政资金保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正常缴纳,完成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设1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保障范围数量=4个;设1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经费支出合规率≥95%;设1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1.有偿使用费按时拨付率≥90%;设1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根据有偿使用费文件标准按等次计算;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1.保障村民权益率≥90%;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1.申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涉及村民满意度≥80%。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部门预算未含有涉密事项。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十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公开12表)

十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预算公开13表)

十四、2025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4表)

十五、部门整体绩效表(预算公开15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