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地洞口路一地块安置小区总平调整进行城乡规划批前的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07 13:55     撰稿人:     来源:自然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因我局于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3日公示中收到投诉意见,现将对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地洞口路一地块安置小区总平调整予以二次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东侧、衡阳西路南侧、衡阳路南二巷西侧

二、地类(用途)

二类居住用地

三、建设理由

根据城中村改造任务安排,近期土储分中心拟出让地块,地块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东侧、衡阳西路南侧、衡阳路南二巷西侧地洞口路一地块安置小区,故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地洞口路一地块安置小区总平调整。

四、拟调整后的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调整总平经济技术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4487.65平方米(6.73亩),规划净用地总面积4487.65平方米(6.73亩)总建筑面积21036.77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4640.5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396.25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642.89平方米。总占地面积共768.02方米建筑密度17.11%,容积率3.26,绿地率34.99%,总机动车位109个,总非机动车停车位147个。

五、调整前后存在以下变化内容:

(一)用地面积变化

1.根据该项目原批总平和拟调整的比对,绿化率由30.01%调整为34.99%。

2.根据该项目原批总平和拟调整的比对,机动车位由265个调整为109个,停车位配建指标为0.7个/100平方米(即0.68个车位/户)。

3.因本项目的用地范围调整,现将场地2个地块出入口调整为1个地块出入口。

4.因本项目的用地范围调整,地下室建设范围调整,现拟调整为2个4.5米宽的独立入口、出口。

(二)建筑单体变化

1.根据该项目原批总平和拟调整的比对,物业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由127.73平方米(布置在2#住宅裙房)调整为118.77平方米(由于2#住宅用地剔除出本项目用地,现将物业管理用房调整至1#住宅楼二层东南侧尚未签约的安置住宅用房处)。

2.该项目原批准总平中,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83.09平方米)和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300.16平方米)布置在2#住宅配套楼,因2#住宅用地剔除出本项目用地,现取消社区管理用房和党群服务中心。

3.该项目原批准总平中,公共架空休闲(兼居民健身设施)为45.38平方米。后因施工图审核,局部调整风井位置,导致公共架空休闲(兼居民健身设施)面积缩减,缩减后面积为34.70平方米。

上述内容详见附件所示

六、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8日

七、公示方式与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公告栏(西乡塘区雅际路15号)。

(二)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地洞口路一地块安置小区项目现场。

(三)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xtq.gov.cn/xxtqzrzyj)。

同时,将从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1日(共3个工作日)在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宁市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公告栏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八、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8日)将书面意见(材料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签收日期为准。须属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匿名反映均不予受理。)送至南宁市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771-3375237),邮寄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雅际路15号1-103,邮编:530005。

附件:1、南宁市建设工程总平面图批前公示牌(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地洞口路一地块安置小区总平二次调整)

2、拟调整总平及指标公示图

南宁市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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