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宁市大塘商业街临时工程进行城乡规划批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23 18:30     撰稿人:     来源:自然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对南宁市西乡塘区心圩街道办和德村13组报送的南宁市大塘商业街临时工程予以批前公示:

一、 项目地址

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东侧、康民路北侧。

二、地类(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产业安置留用地)

三、建设理由

南宁市西乡塘区心圩街道办和德村13组为盘活村集体经济产业需要申请在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东侧、康民路北侧建设3栋商业楼

四、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3栋商业楼,分别为1#商业楼,建筑高度9.5米,建筑层数2层2#商业楼,建筑高度9.5米,建筑层数2层3#商业楼,建筑高度8.89米,建筑层数2层(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9日

六、公示方式与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公告栏(西乡塘区雅际路15号)。

(二)南宁市大塘商业街临时工程项目现场。

(三)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xtq--gov.zipv6.dsjfzj.nanning.gov.cn.cn/xxtqzrzyj)。

同时,将从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4月29日(共3个工作日)在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宁市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公告栏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七、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9日)将书面意见(材料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签收日期为准。须署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匿名反映不予受理送至南宁市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771-3375237),邮寄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雅际路15号1-103,邮编:530005。

附件: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图批前公示牌(南宁市大塘商业街临时工程

南宁市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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