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和职责
发布日期:2026-05-13 15:22     撰稿人: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室:

1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承担机关党建、绩效考评、信息、安全、宣传、舆情处置、应急、政务公开、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卫生健康等工作

3负责牵头编写年鉴史志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统筹法治建设、权责清单编制、信访、投诉、综治、督查督办工作以及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4)统筹和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以及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村镇建设站:

(1)负责权限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以及抗震设防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应急管理;负责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评价体系,督促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组织或参与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建筑工业化项目、基地和研发平台建设。

(2)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协调解决消防设计难点问题、重大技术问题,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政策、技术培训工作。

(3)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备案和重大设计变更审查;负责建设工程抗震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和拆除工程施工备案管理。

4)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参与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审图机构等建筑市场从业主体的诚信考评和评估。承担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管理工作和绿色建材、新型建筑材料推广使用和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5)负责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监管,起草房屋使用安全配套文件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依法交付房屋的使用、房屋的普查、体检、安全鉴定、投诉、安全隐患应急处置,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工作以及竣工验收交付后房屋使用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6)承办城区、本局交办的其他城乡建设相关工作。

燃气工作站:

(1)负责对辖区燃气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本辖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2)配合南宁市住建局做好本辖区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配合南宁市住建局开展燃气设施审查工作。

(3)做好本辖区燃气经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4)承办城区、本局交办的其他燃气行业相关工作。

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西乡塘区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及工作措施,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

(2)负责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标准化服务,组织物业服务行业培训、评优评先及信用评价工作。

(3)指导街道办事处开展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换届及日常运作的监督指导工作,规范业主自治行为,协调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投诉纠纷。

(4)负责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的指导监督,协助做好物业管理用房核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指导工作。

(5)负责居住小区室内装饰装修协议投诉、矛盾纠纷,配合城市更新、房屋安全管理涉及居住小区相关工作;参与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服务的衔接工作,指导改造后小区建立长效物业管理机制。

(6)负责物业管理相关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及档案管理工作,推进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应用。

(7)负责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新申请、重新资格审核和变更的复核等工作以及城区除保障性住房以外的居住、工业、商业、办公、仓储、其他用房房屋租赁指导监督工作,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合同备案、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统计监测等管理与服务。

(8)承办城区、局交办的其他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城市更新办旧城改造办):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城市更新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西乡塘区城市更新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相关配套措施,报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权限范围内的辖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城市功能完善、微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以及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基础设施,负责项目的前期调研、方案编制、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协调管理;负责城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政策指导工作负责指导辖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3)负责权限范围内城市更新项目资金使用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财政部门做好专项资金的申报、拨付及绩效评价工作;协助对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项目。

(4)会同自然资源、文旅等部门,做好城市更新过程中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工作,落实相关保护措施,传承城市文脉。

(5)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的政策宣传、群众动员及信访维稳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征地拆迁、矛盾纠纷等难点问题。

6)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台账,做好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及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向上级住建部门及区委、区政府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7)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城市更新相关技术标准制定、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建立城市更新专家库,为项目实施提供专业支撑。

8)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指导保障性住房项目前期、建设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和调剂、准入、分配、运营、后续动态管理,负责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任务筹集及考核工作;拟订人才住房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源筹集和分配管理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资金筹集、使用、监督。

9)承办城区、本局交办的其他城市更新、住房保障相关工作。

公用事业股:

(1)负责城区权限范围内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地下管线、地下综合管廊、充换电基础设施等公用事业工程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建设、监督和运营工作。

(2)负责城区城市排水和生活污水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综合管廊运行和维护监管工作以及排水系统清障疏通排涝工作,配合协调辖区强电、弱电地下管网工程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监督城区相关公用事业的服务质量。

3负责统筹权限范围内内河、内湖水环境建设管理配合协调海绵城市建设负责统筹权限范围内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4)负责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项目库建设和管理,负责统筹项目策划、包装工作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政府债券、上级专项资金等项目的申报。参与城区政府投资城建工程项目施工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6)承办城区、本局交办的其他公共事业相关工作。

招标征收股:

1负责辖区房建、市政类招投标监管;负责工程评标专家的考核;负责招标代理行为监督管理;负责受理处理招标投标举报、投诉

2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含旧改项目)征收范围确定、征收手续办理,征收全过程管理,土地成本结算审核,受理土地房屋征收中发生的矛盾纠纷以及投诉

(3)承办城区、本局交办的其他招标征收相关工作。

乡村办:

(1)落实上级村镇建设政策,参与编制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保障农村住房安全和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农村住房防震设防工作;参与村镇建设试点、重点镇建设工作,参与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2)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推进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育。

(3)承办城区、本局交办的其他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财务办公室

1负责编制机关和所属单位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机关内部控制工作

2负责机关日常收支管理、财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采购监督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

经济专班办:

(1)负责统筹建筑业产值调度、企业服务、促进行业稳增长、提质增效推进落实建筑业经济发展指标。

2)负责统筹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做好供需衔接、存量盘活,推动市场止跌回稳。

3)负责落实城区保交楼专班工作方案,统筹推进保交楼、保交房项目工作,确保按期交付、化解风险。

4)综合协调:牵头建筑业、房地产业行业经济运行分析、问题攻坚、部门联动,全力稳住住建领域经济大盘。

(5)承办城区、本局交办的其他经济运行、保交楼、保交房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