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区机关各部门,直属各事业单位、城区级各双管单位:
《南宁市西乡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城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附: 南宁市西乡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二○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南宁市西乡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宁市西乡塘区委、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西发[2010]39号),设立南宁市西乡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城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整合划入原城区建设局、原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职责。
(二)取消已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增加承担辖区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初审、年审,调查保障对象违规行为,物业服务管理,已依法交付使用房屋日常安全管理,住宅租赁管理,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受理、初审、房屋交易等具体工作的职责。
(四)增加承担城区人民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利用人防系统设施、专业队伍和信息保障等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住房保障、城市建设、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综合开发、人民防空、物业管理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事业项目工程建设行业管理;负责相关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包括私人建房)的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以及工程安全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城市规划区外的乡镇、村规划管理;负责相关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四)承担推进辖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负责相关建筑工程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的推广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相关燃气行业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拟订城区人民防空预案、战时人口疏散方案,战时组织开展城市防空袭工作;负责城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管理和维护工作,保障人民防空通信畅通;负责城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城区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培训。
(七)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公共绿地、道路绿化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的管理;指导辖区内单位附属绿地的管理;负责相关公园和广场管理工作。
(八)负责辖区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初审、年审工作,调查保障对象违规行为;物业服务管理,已依法交付使用房屋日常安全管理,住宅租赁管理,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受理、初审、房屋交易等具体工作的职责。
(九)负责集体土地产权产籍管理、市场交易管理、房屋登记确权、档案管理、产籍管理修测补测工作;负责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受理、初审,代为颁发房屋权属证书;负责房地产交易及住宅租赁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管理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旧城改造工作的动态管理,具体承担项目前期调查、提出项目实施意见及改造方案等工作;负责城区内单栋改造,经鉴定为危房的私人自建房的原样维修、改建的旧房改造工作。
(十二)承办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南宁市西乡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为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含1名兼任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四、其他事项
(一)南宁市西乡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南宁市西乡塘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南宁市西乡塘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