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大力实施城市更新。为了更加深刻理解城市更新有关政策,更好指导城市更新工作,5月16日下午,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收购存量商品房政策培训会。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宁世朝,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华荣春等,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更新科、征收科、市场科、住保科)相关业务负责人,市城市更新物业中心、市住保中心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具体业务负责人员,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建设局)分管领导,南宁市城中村改造工作专班综合办有关业务负责人,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南宁城新公司、南宁兴邕公司、南宁枢纽公司、市勘测院分管领导参加。
此次培训邀请自治区住建厅保障处处长王晓明作为培训主讲人。王晓明处长从中央财政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新一轮政策性金融工具(基金)、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安置房源、自治区层面一般债,“专项债+配套市场化融资”模式、整体实施打包融资等市场化融资等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政策,及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持、专项债支持、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国有企业奖补、倾斜支持城市危旧房“拆旧买新”等收购存量商品房政策两个方面,并结合南宁实际进行了深入介绍。
通过本次培训,参训人员提高了对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收购存量商品房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更有利于指导以后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