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发〔2023〕3号
南宁市西乡塘区总工会关于开展2023年
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
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总工会、各相关基层工会:
根据南宁市总工会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解决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西乡塘区总工会决定,2023年7月底至9月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类制定帮扶措施
(一)全面调查摸底。各镇(街道)总工会、各相关基层工会要详细调查本辖区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生活状况及子女上学、就业情况,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在校人数、毕业生规模、助学和就业帮扶需求等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确定工作目标。要充分聚焦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及时向帮扶中心反馈困难职工需求,加大帮扶力度;要重点关注“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根据专业、就业意向、困难程度等因素,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100%就业;要全程覆盖已就读普通高校和中高等职业院校的困难职工家庭全日制在校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三)实施分类帮扶。要根据每户困难职工家庭具体困难情况及子女教育负担状况,统筹兼顾,因户施策,提高助学帮扶的针对性。进一步增强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结合高校毕业生特点、创业意愿和能力设立创业项目,为他们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等服务,支持他们自主创业,提高他们的创业成功率,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四)规范工作程序。城区总工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使用专项帮扶资金坚持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银行卡发放,请各镇(街道)总工会、各相关基层工会及时报送材料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二、坚持制度保障主线,实现工会帮扶与国家助学就业政策体系有效衔接
(一)落实各项助学就业政策。城区总工会将把摸底核实的困难职工帮扶对象信息及时报送城区教育局,推动落实各项涉及困难职工家庭的就业助学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纳入国家“奖、助、贷、勤、减、免”助学体系。联合城区教育局加强与人社部门联系沟通,积极推动政府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提质扩面,积极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贷款等就业优惠政策。
(二)加强宣传推介。要针对不同困难职工家庭的情况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助学和就业帮扶政策推介,提高相关助学和促进就业政策知晓度。
三、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实现社会资源与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就业需求精准对接
要发挥工会枢纽型组织优势,多方发动社会力量,培育、发展、引入社会资源参与到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中来。动员集成爱心企业、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等社会资源,形成多元化助学和促就业力量,对接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和就业需求。要引导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
四、创新帮扶机制,提升活动效果
各镇(街道)总工会、各相关基层工会要把经济资助与学业帮助、人文关怀、能力培养相结合,把重要时间节点帮扶与日常助学救助相结合,建立完善定时联系、关心回访平台和回访辅导等机制,常态化、经常化、日常化地对受助学生提供帮扶救助。要关注特殊职工家庭特别是因公牺牲、伤残和患职业重病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单亲职工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通过走访、座谈、谈心等方式,帮助他们及时排解生活和心理上的压力。
五、做好金秋助学活动申报工作
各镇(街道)总工会、各相关基层工会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将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申报金秋助学材料及时上报西乡塘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以下简称“帮扶中心”。发现有符合条件但是尚未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家庭,请按照要求先建立档案。
1.资助对象
在帮扶中心建立档案并已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1)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达到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被国家大专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学生(以下简称“大学新生”);
(2)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现仍在读大专、本科(含专升本)的困难职工家庭学生(以下简称“在读大学生”);
(3)2023年考入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已在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家庭学生(以下简称“高中生”)。
2.资助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已纳入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
(2)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学生本人愿意接受资助并继续学业;
(4)学生未获得工会以外其他渠道(人社、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慈善机构或爱心企业、新闻媒体等)的助学资助。
3.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职工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基层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困难职工救助申请书》(附件3)。
(2)调查核实:基层工会对职工困难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公示上报:调查核实后,将困难职工申请事项、困难情况等在单位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详见《困难职工救助公示》(附件4)。公示无异议后,由基层工会出具《公示无异议证明》(附件5)。基层工会指导申请人填写《2023年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申报表》(附件6、7)。备齐资料(详见“材料要求”),加盖基层公章并报上级工会盖章后统一报上 “帮扶中心”。
(4)救助审批:“帮扶中心”对基层工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不符合条件或有缺漏材料的将意见反馈或退回材料给基层工会,待补齐所需材料后方可申报,进入审批程序。
(5)实名发放:救助审批后,“帮扶中心”实行实名制银行卡发放,将助学金转入困难职工个人银行账户(北部湾银行)。
4.材料要求
(1)大学新生、在读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各一份:
①《困难职工救助申请书》原件;
②属新生的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读学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原件或学生证复印件;
③基层工会的公示材料(含公示及公示无异议证明);
④基层工会填报的《2023年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申报表》。
(2)高中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各一份:
①上款中的第①、③、④项;
②属高中新生提供高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读学生提供学生证或学费及住宿费发票的复印件。
5.时间要求
(1) 8月18日前报送有关材料。
(2)如遇特殊情况,如补录、通知书延迟等导致无法按时上报材料的,基层工会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帮扶中心”。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6.其他要求
(1)已获得人社、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慈善机构或爱心企业、新闻媒体等其他渠道资助的学生,不再列为工会“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对象。若发现重复领取资助金的,将由困难职工直属基层工会负责收回助学金并及时退还“帮扶中心”。
(2)不如实提供真实情况和材料的,取消助学资格。
(3)各镇(街道总工会)、各基层工会要做好活动总结和统计工作。要及时总结、宣传在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中积累的经验、做法,并按要求及时做好信息的统计和反馈工作(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陈姗姗 联系电话:0771-3387092 电子邮箱:xxtzgh@sina.com。
附件:1.2023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
2.2023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
3.《困难职工救助申请书》
4.《困难职工救助公示》
5.《公示无异议证明》
6.《2023年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申报表》(大学生)
7.《2023年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申报表》(高中生)
南宁市西乡塘区总工会
2023年7月25日
公开备注:主动公开
南宁市西乡塘区总工会 2023年7月25日印发
附件1
2023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编号 |
项目 |
合计 | |
(01) |
(A) |
助学活动共筹集资金(万元) (A=B+C+D+E) |
|
(B) |
其中本级党委政府资助(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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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其中社会捐助(万元) |
||
(D) |
其中本级工会投入(万元) |
||
(E) |
其中其它方面筹集(万元,含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请注明明细) |
||
(02) |
(A) |
助学活动共发放助学款(万元) (A=B+C+D) |
|
(B) |
其中小学和初中阶段(万元) |
||
(C) |
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万元) |
||
(D) |
其中大专以上(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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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A) |
困难职工家庭升学子女(人)(A=B+C+D) |
|
(B) |
其中小学和初中阶段(人) |
||
(C) |
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人) |
||
(D) |
其中大专以上(人) |
||
(04) |
(A) |
助学活动中资助困难职工子女(人)(A=B+C+D) |
|
(B) |
其中小学和初中阶段(人) |
||
(C) |
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人) |
||
(D) |
其中大专以上(人) |
||
(05) |
(A) |
助学活动中资助困难农民工子女(人) |
|
(B) |
共发放助学款(万元) |
||
(06) |
(A) |
为在读困难职工子女勤工俭学和社会实践联系单位(家) |
|
(B) |
提供岗位(个) |
||
附件2
2023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
﹍﹍﹍﹍﹍工会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编号 |
项目 |
数量 |
||
(01) |
(A) |
本地区(本单位)共有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人) |
||
(B) |
其中应届毕业生(人) |
|||
(C) |
其中往届毕业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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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已自谋职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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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需要就业帮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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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在E项中,因公牺牲、伤残和患职业重病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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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A) |
共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实习见习机会(人次) |
||
(03) |
(A) |
向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技能培训(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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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帮助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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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A) |
共举办就业招聘会等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场) |
||
(B) |
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个) |
|||
(05) |
(A) |
运用国有大中型企业、劳模企业、社会爱心企业及政府公益性岗位等资源,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个) |
||
(06) |
(A) |
共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指导(人次) |
||
(B) |
提供创业培训(人次) |
|||
(C) |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人次) |
|||
(D) |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元) |
|||
(07) |
(A) |
共帮助落实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政策(人次) |
||
(B) |
其中,因公牺牲、伤残和患职业重病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人) |
|||
(08) |
(A) |
共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人次) |
||
(09) |
(A) |
共资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人次) |
||
(B) |
发放求职补贴(万元) |
|||
(10) |
(A) |
在本地就读的尚未签约就业的应届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含本地和外地生源学生)(人) |
||
(11) |
(A) |
往届未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人) |
||
附件3
困难职工救助申请书
工会(所在基层工会名称):
本人 ,现因
(家庭基本情况、具体困难原因)造成生活困难。本人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特申请西乡塘区总工会金秋助学救助,恳请批准。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困难职工救助公示
我单位困难职工XXX等XXX人向西乡塘区总工会申请金秋助学救助。根据西乡塘区总工会有关文件精神,经我会摸底调查并核实,拟上报下列人员为2023年西乡塘区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救助对象。
序号 |
姓名 |
家庭困难情况 |
现对以上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有异议请在 年 月 日前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本单位工会反映。
联系人:XXX
电 话:XXX
基层工会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公示无异议证明
经职工申请,我单位调查核实,拟上报XXX等XXX位人员为2023年西乡塘区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救助对象,并于XXX年X月X日至X月X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特此证明
XXXX工会委员会
XXX年X月X日
附件6
2023年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申报表
(大学生)
姓 名 |
性 别 |
此处 请贴 学生 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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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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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录或在读学校 |
新生□在读□ 院校 系 专业 年级 | |||||||||||||||
高考分数(新生填写) |
(大学新生填)录取批次 文科□ 理科□ |
毕业 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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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困难主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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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情 况 |
住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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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女职工子女 是□ 否□ |
农民工子女 是□ 否□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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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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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人均收入(元) |
是否在最低保障线以下:是□ /否□ | |||||||||||||||
父亲姓名 |
父亲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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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母亲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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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 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帮扶中心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基层工会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录取批次”请填:一本、二本、高职高专等。
附件7
2023年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申报表
(高中生)
姓 名 |
性 别 |
此处 请贴 学生 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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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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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就读) 中 学 |
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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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困难主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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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情 况 |
住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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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女职工子女 是□ 否□ |
农民工子女 是□ 否□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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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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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人均收入(元) |
是否在最低保障线以下:是□ /否□ | ||||||||||
父亲姓名 |
父亲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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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母亲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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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 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帮扶中 心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基层工会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