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乡塘区对2021年度南宁市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要求,我会对提出的社会公众评价意见建议认真梳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转变机关作风和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通过对2021年度南宁市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会着力强化目标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反馈意见整改到位,从而提高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二、整改内容和措施
2021年度南宁市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涉及我会非建设性意见建议为1条:
由于工作压力大,可以组织一些50岁以上,工作积极的人员,由工会组织去疗养和休养,这样的疗养一年去一次。
(一)政策依据: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工发〔2019〕32号 )要求,疗休养工作由各级工会统一组织管理,各基层工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职工疗休养计划。企事业单位的年度疗休养计划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其他单位的年度疗休养计划由本单位工会商行政方面根据本单位工作任务和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情况制定。疗休养对象为我区全体在职在岗职工,优先安排优秀职工、高技能人才,长期在苦、脏、累、险等特殊工种和艰苦岗位工作的职工,按规定合理照顾因公负伤、工龄较长和临近退休的职工。原则上每名职工每三年参加一次职工疗休养活动,每个单位每年组织职工疗休养人数按本单位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安排。
(二)西乡塘区开展职工疗休养情况:
近年来,西乡塘区总工会按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疗休养工作,2019年安排了56名劳模及优秀一线职工、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参加城区及上级工会举办的疗休养活动;2020年组织城区内的32名市级劳模、一线工作者开展本级劳模疗休养活动;2021年组织了8批次47名职工参加上级开展的疗休养,67名职工参加城区本级疗休养活动。
开展疗休养活动需要资金支持,近几年来西乡塘区财政比较困难,无法足额计提工资总额2%的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每年工会会员人均可用经费不足300元,直接影响基层工会开展疗休养活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西乡塘区总工会根据桂工发桂工发〔2019〕32号文件精神及自治区总工会、市总工会疗休养活动计划,每年按要求组织符合要求的城区工作人员参加;2、西乡塘区总工会本级按照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每年的疗休养活动,拟定每年分批次组织100名职工参加活动。
下一步,总工会将持续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并及时进行回访,不断提升群众满足度。
附件:2021年度南宁市社会评价非建设性意见建议情况说明表
南宁市西乡塘区总工会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