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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区总工会关于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8 10:15     撰稿人:谢艳     来源:总工会







西工发〔20208


南宁市西乡塘区总工会关于开展

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镇(街道)总工会、教育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心坎上,根据全国总工会自治区总工会、南宁市总工会的总体部署,城区总工会决定在2021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以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机制为目标,突出重大节日送温暖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基层一线走访慰问,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坚定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重点解决受疫情影响职工群众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广泛慰问抗疫一线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把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落到实处,确保广大职工度过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

二、时间安排

2021年元旦开始至2021年春节后结束。

三、活动内容

(一)把送温暖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送温暖期间,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面向基层、面向职工,开展有特色、接地气、入人心的宣传宣讲活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头脑,进一步坚定广大职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二)广泛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一是走访调研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困难企业、去产能任务重的企业、厂办大集体改制企业和面临困难的民营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困难成因、职工安置和政策待遇落实等情况。二是慰问下岗失业、患重病、工伤病亡、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致困的职工家庭、感染新冠肺炎及染病病亡职工家庭,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保障家庭基本生活。三是慰问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坚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在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和节日期间公共服务一线岗位的职工。

(三)持续做好城市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工作。一是继续保持集中攻坚态势,巩固拓展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果,对困难职工家庭综合施策、精准帮扶,多措并举保障基本生活。在常态化帮扶基础上加大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教育、就医看病等帮扶力度,对受疫情、自然灾害等影响的重病、残疾、零就业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可适当增发临时生活补贴。坚持“脱困不脱政策”,脱困后仍符合相对困难、意外致困标准的应建立相应类型档案继续帮扶,应帮尽帮。二是要建立健全工会系统多层次常态化梯度帮扶长效机制,对深度困难、相对困难、意外致困等不同类型困难职工家庭精准施策、分类帮扶,健全致困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和帮扶机制。三是完善工会常态化送温暖机制,在职工遇到困难、发生重大疾病和重要节点时,及时开展送温暖活动。四是总结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果,走访发掘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优秀人物,利用送温暖契机,向党委政府反映当前解困脱困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困难职工生活状况、所思所盼。

(四)推进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计划。一是坚持从职工群众多样化需求出发,提升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能力,提供健康管理、养老托幼、心理疏导、文化体育等生活服务项目,引导企业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做好职工福利和生活保障。二是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联合专业机构推广全天候互联网视频医疗服务,面向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偏远地区职工,提供网上就医咨询、心理疏导、远程会诊、居家医学观察指导,帮助解决职工就医需求。三是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工会向职工会员发放适量的节日慰问品,保障干部职工享有正常福利。

(五)做好农民工维权服务工作。一是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加强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二是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宣传,做好政策解读。三是对因企业欠薪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民工,要依法依规提供法律援助、生活救助。四是加强和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沟通协作,帮助解决春运返乡农民工遇到的困难。

四、活动安排

各级工会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情况,走访调研企业、职工生产生活受疫情影响情况,倾听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需求,慰问劳模、抗疫一线职工和困难职工。

基层工会作为送温暖活动的主要力量,要丰富服务职工需求的资源供给,精准对接职工生活产品和服务需求,要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及节日期间坚守服务岗位特别是疫情防控一线职工普遍走访慰问,实现全覆盖、不遗漏。

五、有关要求

(一)各级工会要精心策划、周密实施2021年两节送温暖活动。在走访慰问中,既要通过精准施策,帮助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又要注重研究建立常态化帮扶机制,解决困难职工解困脱困、送温暖走访慰问、职工福利和生活保障服务等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各级工会要严格遵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走访慰问要减少人员,尽量选择在职工服务(帮扶中心)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开放场所开展慰问。

(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改进工作作风。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厉行节约、轻车简从,简化送温暖行程,灵活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不增加基层负担。

要严格按照《广西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管理使用送温暖、困难帮扶资金,不得购买明令禁止的物品,严禁以送温暖名义搞带有商业行为的活动。属于政府采购、购买社会服务、招投标管理范围的,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

各级工会要按照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关爱公安民警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公通〔2018267号)精神,做好关爱公安民警相关工作及数据统计报送工作。

各级工会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通过报刊、网络、微信平台等载体,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挖掘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帮扶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七)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1.镇(街道)总工会、教育工会、有关基层工会2021118日前2021年工会送温暖统计表(附件1)及活动材料报送至西乡塘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活动材料要有总结和图片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2.公安分局工会增加填报2020年度关爱公安民警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于2021126日前上报西乡塘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邮箱:xxtzgh@sina.com,联系人:谢艳,联系电话:3387092

附件:

1.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南宁市工会送温暖统计表

2.2020年度关爱公安民警工作情况统计表




南宁市西乡塘区总工会  

                             20201228

(此页无正文)

























公开备注:主动公开

南宁市西乡塘区总工会                 20201228日印发

附件1

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工会送温暖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年    月    日

编号

项目

合计

1

A

走访企业(家)


2

B

筹集慰问款物总额(万元) B=B1+B2+B3+B4+B5+B6


B1

其中:中央财政(万元)


B2

地方财政(含自治区财政,万元)


B3

工会经费(万元)


B4

社会捐助(万元)


B5

行政拨付(万元)


B6

其他收入(万元)


3

C

慰问对象总计(人次,不包括市总工会慰问人次)C=C1+C2+C3+C4+C5+C6+C7+C8+C9+C10+C11


D

发放款物总计(万元,不包括市总工会慰问款物)D=D1+D2+D3+D4+D5+D6+D7+D8+D9+D10+D11


C1

因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家庭收入水平明显偏低、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慰问对象(人次)


D1

发放款物(万元)


C2

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大病、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慰问对象(人次)


D2

发放款物(万元)


C3

关停并转等困难企业中,因停发、减发工资而导致生活相对困难的职工

慰问对象(人次)


D3

发放款物(万元)


C4

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和因公牺牲职工的家属;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职工

慰问对象(人次)


D4

发放款物(万元)


C5

长期在高(低)温、高空、有毒有害等环境中和苦脏累险艰苦行业岗位上工作的一线职工

慰问对象(人次)


D5

发放款物(万元)


C6

重大灾害期间坚守抗灾一线的职工

慰问对象(人次)


D6

发放款物(万元)


C7

春节期间坚守在生产一线和交通运输、电力、环卫以及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的基层岗位干部职工

慰问对象(人次)


D7

发放款物(万元)


C8

因组织需要长期异地工作或者服从组织需要赴外地、基层工作的派驻挂职干部职工

慰问对象(人次)


D8

发放款物(万元)


C9

在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

慰问对象(人次)


D9

发放款物(万元)


C10

生产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

慰问对象(人次)


D10

发放款物(万元)


C11

在市、县(区)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

慰问对象(人次)


D11

发放款物(万元)


4

E

为困难职工提供各项帮扶救助(人次)E=E1+E2+E3+E4+E5


E1

其中:落实民生政策(人次)


E2

提供生活救助(人次)


E3

提供医疗救助(人次)


E4

提供子女助学救助(人次)


E5

提供其他帮扶救助(人次)


5

F

为职工提供各项服务(人次) F=F1+F2+F3


F1

其中: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人次)


F2

提供文化服务(人次)


F3

提供其他生活保障服务(人次)


6

G

元旦春节期间共帮助农民工平安返乡(人次)


H

共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人次)


I

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金额(万元)


7

J1

2021年两节期间共慰问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不包括市总工会慰问数据)

慰问对象(人次)


J2

发放款物(万元)


说明:1.本表请于2021118日前报西乡塘区困难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3387092,联系人:谢艳。

2.本表仅统计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本级(本单位)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数据。













附件3












2020年度关爱公安民警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年    月    日

序号

关爱对象

关爱措施

帮扶救助

送温暖

参加工会互助保障

工会互助保障赔付

安排疗(休)养

联系就业岗位

联系勤工俭学

创业项目引导

人数

金额 (万元)

人数

金额    (万元)

人数

人数

金额    (万元)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1

公安烈士












2

因公牺牲民警(辅警)家属












3

1-4级因公伤残民警(辅警)及家属












4

患职业重病生活困难民警(辅警)及家属












5

公安系统英模劳模












6

在职公安民警(辅警)













合计












说明:1.统计时间段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

2.本表仅各镇(街道)总工会、西乡塘区公安分局工会、有关基层工会填报。请于2021128日前报西乡塘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联系电话:3387092,联系人: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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