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等渠道全文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西乡塘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南宁市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按照南宁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推动政务公开政策栏目升级,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栏目中设置“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定期更新发布。城区各部门每月定期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下称“一中心两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纸质文件以便群众查阅。2023全年城区各部门向“一中心两馆”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纸质文件551(三个查阅场所一式三份共1653份)。同时完善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各专栏功能,2023全站发稿量达到9671收到各类问题(包括单位信箱、在线咨询、效能投诉)281个,回复处理281。在“一中心两馆”、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实现常态化管理,持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传播范围,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特别是涉及公众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

依申请公开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2023城区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件,其中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件。全年办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9宗,办理信息公开行政诉讼4宗。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促进信息发布内容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15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23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城区实际,就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与审核工作有关事宜,成立西乡塘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审核小组,负责审核西乡塘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的信息。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处置工作。政府网站间、政务新媒体间、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两者间建立协同联动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共同打造整体联动、同步发声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联动机制。

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定期更新政府网站及各部门专栏更新的工作,并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归集展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优化政策咨询服务,整合西乡塘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法规公文、政策解读、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大厅等,建设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平台和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并探索开展线上线下政策咨询服务、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工作,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体验。二是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由中共南宁市西乡塘区委宣传部负责运维的微信公众号“西乡塘发布”(微信号xxtfabu)全年发布信息2107条,月均176条。累计阅读量为63万,总粉丝数达26966人。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网站发布审核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明确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定期开展工作督查,精心组织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化考核标准,引导各单位着力解决问题难点。2023年社会评议涉及我城区的整改内容、意见、建议,城区领导均高度重视,及时完成整改并形成书面报告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专栏中向社会公示。2023年开展线下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邀请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业务骨干过来开展业务培训,培训范围覆盖各部门工作人员超过60余人。进一步提升我城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综合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6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97

行政强制

6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15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1

8

0

0

0

0

4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6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2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7

8

0

0

0

0

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0

7

9

2

0

0

2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二是“三审三校”执行力度还需要重视;三是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及政民互动平台作为依申请公开的一个重要渠道,收件较多,但受理方无法下载申请人完整的申请资料。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推进政策解读多样化,对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通过多角度和多媒体解读,实现从“一个视角”到“多个视角”,从“纸面难懂”到“动图秒懂”,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转变,让政策“动”起来。加强会议公开,将政策权威发布、图片解读、视频解读、议定事项解读集中展示,便于公众查看。二是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规范审校流程,严格和明确各环节工作人员职责,强化“人工+智能”检查,切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权威。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健全通报约谈等制度,运用上门督查、逗硬考核等更严举措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确保公开质效有效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城区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4年1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