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26号)、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复核工作的通知》(西财预〔2025〕7号)等文件要求,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成立评价工作组,对2024年度南宁市西乡塘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回建房款项目支出开展财政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一、评价结论
依据“西乡塘区2024年预算项目支出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标准,评价小组对“回建安置房款”项目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维度进行了综合评价。经评价小组综合分析,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 88.5 分,评价等次为“良”,属于二等等次。
回建安置房款项目得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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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5分) |
过程(35分) |
产出(30分) |
效果(3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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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分) |
5 |
33 |
25 |
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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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率 |
100% |
94.28% |
83.33% |
85% |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目标质量不高
(二)项目进度滞后
(三)会计核算规范性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