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8 17:20     撰稿人:     来源: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各位被征收人: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11月22日发布关于对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火车站片区二期)实施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20〕34 号)的相关规定,征收部门需对项目征收范围内涉及的房屋进行评估工作,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之日(即2024年11月22日),评估机构将出具项目被征收房屋周边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单价、分类评估单价、分户评估单价及产权调换房源周边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单价等报告。

但鉴于该项目征收范围内大部分被征收人在征收预公告协商签约阶段已与征收部门签约并交付被征收房屋,仅剩余少部分的被征收人未签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因征收补偿协议约定以被征收房屋周边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单价作为货币补偿的依据或产权置换结算依据,故无须对已签约的被征收房屋作出分户评估报告,仅对未签约的被征收房屋作出分户评估报告,以便后续依法开展征收补偿工作。

特此通知。

南宁市西乡塘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2024年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