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区烟草专卖局
关于送达《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决定》的公告
因持证人唐荣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到期未延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于2026年5月6日决定依法注销唐荣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450107157874),并送达《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决定》。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均无法送达唐荣,现将《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决定》(西注销烟专〔2026〕第42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烟草专卖局
2026年5月25日
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决定
西注销烟专〔2026〕第42号
唐荣: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你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许可证号:450107157874),注销的理由是: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宁市烟草专卖局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乡塘区烟草专卖局(印章)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