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度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依法监管、清单管理、精简高效、审慎包容要求,严控检查频次、杜绝多头重复检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并结合西乡塘区卫生健康监管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依法检查。按照卫生健康行政检查清单事项,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队伍保障,优化检查方式。检查工作切实严起来、实起来、紧起来,对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惩戒失信行为,查处违法行为,维护行业秩序。在本计划外增加检查任务和频次的,应当明确增加的检查任务来源、原因以及程序,因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机关移送等线索或者重点领域专项行动部署等情形需要开展行政检查工作的除外。
(二)规范检查行为。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执法检查人员要严守廉政与保密承诺,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科学规范、公正透明地开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过程要做到全程记录、证据完整、合理合法、责任可溯,实现公平公正监督,阳光透明检查。
(三)坚持服务优先。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企业,优先运用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引导企业自觉守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检查对象
辖区内由卫生健康部门依法监管的企业及生产经营单位:
(一)公共场所经营企业:如宾馆、旅店、招待所、理发店、美容店、公共浴室、游泳场馆、商场等;
(二)医疗机构:盈利性医疗机构如诊所、门诊部、一级以下的医院等;
(三)生活饮用水供水企业:如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现制现售水经营单位等;
(四)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等;
(五)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企业;
(六)学校卫生:属民办非企业的中小学、托幼机构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七)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企业:粉尘、毒物、噪声、高温等危害企业;
(八)涉企属性的放射卫生单位/机构。
三、检查内容
(一)公共场所卫生
1.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档案;
2.公共用品清洗消毒保洁、空气质量、集中空调管理;
3.游泳场所水质、控烟落实、量化分级管理。
检查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
(二)医疗机构
1.监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严格按核准/备案诊疗科目执业;
2.落实依法执业自查制度,督促机构建立自查台账、整改闭环,定期督导检查;
3.受理并核查医疗投诉举报,依法处置超范围执业、非法行医、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规行为;
4.传染病防控与医疗文书的管理情况。
检查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
1.集中式供水单位资质、水源防护、制水消毒与水质自检;
2.二次供水清洗消毒、末梢水抽检、涉水产品索证;
3.现制现售水涉水主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滤芯滤膜更换及水质自检公示情况。
检查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南宁市居民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等。
(四)消毒产品、涉水产品与餐饮具集中消毒
1.生产卫生规范、工艺流程、出厂检验;
2.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卫生安全评价合规性。
检查依据:《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
(五)学校卫生
1.教学环境及生活环境、生活饮用水管理;
2.传染病防控工作;
3.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的卫生监督。
检查依据:《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
(六)职业卫生监督(涉企核心)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定期检测与现状评价;
2.防护设施运行、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使用;
3.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培训告知、警示标识;
4.高毒危害与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
(七)放射卫生
1.放射许可、场所防护检测、设备校验;
2.人员剂量监测、防护用品与应急管理。
检查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
四、检查方式
(一)日常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高风险企业进行计划内的常规性检查。
(二)“双随机、一公开”:年度主要方式,随机抽取、结果全公示。
(三)联合执法:联合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开展。
(四)重点监管:对存在高风险、被投诉举报多、失信企业,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五)非现场监管:数据核查、在线监测,减少现场打扰。
(六)审慎执法:轻微违法优先提醒告诫、限期整改。
五、检查频次
(一)同一企业同一事项年度不超过2次。
(二)投诉举报、上级交办、风险预警、专项整治不受频次限制。
(三)信用良好企业降低频次、无事不扰。
六、时间安排
第一季度:计划印发、名录库更新、春节前重点企业排查。
第二季度:职业卫生专项、公共场所抽检、供水单位监督。
第三季度:夏季公共场所(游泳场馆)、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
第四季度:“双随机”任务收官、整改“回头看”、年度总结公示。
七、组织保障
(一)认真谋划部署。各科室加强组织协调,切实落实行政检查的人员、物品、经费和技术装备保障,按计划有序推进行政检查工作。
(二)依法主动公开。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对涉企行政检查完成后形成的监督检查结果等信息,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向社会公开,对失信主体和行为,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在全行业形成震慑。
(三)加强问题整改。加强行政检查规范性,不断完善行政检查工作机制,全面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认真做好分类处置和整改工作,对行政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约谈检查对象、督促做好整改;对存在失信行为的,要及时纳入失信主体名单;对涉及行政处罚的,要进行依法查处,确保行政检查取得实效。
附件:南宁市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
南宁市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