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辖区各类食品及饮用水生产经营企业(公司、厂、店、摊)、化妆品生产企业,各类相关公共场所:
按照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南宁市从业人员免费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卫规〔2021〕3号)等相关规定要求,根据南宁市西乡塘区心圩卫生院的申请,经我局核查并讨论研究,确认该卫生院为我城区从业人员免费健康检查的定点医疗机构,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南宁市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