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卫发〔2024〕14号
城区政务服务局,城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各医疗机构:
根据广西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医师定期考核复考情况的通报》精神,现将2024年城区参加(2020——2023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复考不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布,并就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根据原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定期考核不合格医师注销注册及重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卫办发〔2015〕40号)要求,现将参加本次定期考核复考不合格的医师《医师执业证书》给予收回并在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上注销其执业资格(名单详见附件),我局将向社会公布。
二、城区卫生计生监督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日常监管巡查工作,发现有未经注册擅自执业的医师,给予立案处罚。
三、请各相关医疗机构解聘参加2024年度(2020——2023考核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医师,不得使用未经注册的医师开展执业活动。
四、复考不合格医师如需继续执业,须凭经区内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相应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重新申请注册执业。
附件:2020-2023年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复考不合格医师名单
南宁市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