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
根据《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桂卫发〔2015〕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资格考试(包括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定期校验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资格考试
(一)考试对象
凡在西乡塘区行政区域内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工作(包括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尚未取得相应《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在岗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助产技术报考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临床医学类、助产专业和护理专业学历;
(2)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妇产科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范围妇产科专业)和执业护士资格,并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经验(执业证注册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以前);
(3)医德医风良好,无医疗事故发生。
2.计划生育技术报考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临床医学类专业学历;
(2)取得医师(执业范围妇产科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或外科临床经验者,可报考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终止妊娠手术和结扎手术;妇产科或外科临床工作不满三年者,只可报考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执业证注册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以前);
(3)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范围妇产科专业),可报考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执业证注册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以前)。
(三)培训和考试安排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由南宁市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委托南宁市卫生健康人才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请有关人员按时(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参加所报考项目的培训和考试。
1.培训时间
拟定2024年9月上旬(本次培训采用线上方式进行)。
2.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技术操作考核,根据报考人员的工作岗位和申报项目,分别进行理论考试和技术操作考核。
(1)助产技术资格考试
分为专业理论考试和技术操作考核,理论考试和技术操作考核两项均合格者给予发证。
(2)计划生育技术资格考试
分为专业理论考试和技术操作考核,理论考试和技术操作考核两项均合格者给予发证。
①公立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的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由各机构医务科负责组织技术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②公立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的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操作考核要求在2024年9月6日前完成,报名时请各单位将考核结果同时报南宁市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核查。
③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民营机构的计划生育技术人员操作考核由南宁市卫生健康人才中心组织,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3.收费标准
(1)计划生育服务资格考试:280元/人
(2)计划生育服务定期校验:200元/人
(3)助产技术服务资格考试:450元/人
(4)助产技术服务定期校验:200元/人
注:个人线上缴费。
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定期校验
(一)校验对象
凡在西乡塘区行政区域内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工作(包括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期满三年仍在岗的人员。
(二)免考条件和考核对象
1.免考条件
(1)连续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工作10年以上的副高级以上职称;
(2)2021年获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三年有效期内获得产科、妇科系列相关专业的自治区级或国家级Ⅰ类继续教育学分别达15分以上,目前仍在相应资质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3)医德医风良好,近三年无医疗事故发生。
2.考核对象
(1)2021年获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副高级以上职称,三年有效期内产科、妇科系列相关专业的自治区级或国家级Ⅰ类继续教育学分未满15分者;
(2)2021年获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副高级以下职称;
(3)申请助产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的人员,需参加南宁市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的定期校验培训和考核。
(三)培训和考试安排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定期校验培训和考试工作,由南宁市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委托南宁市卫生健康人才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1.培训时间:2024年9月上旬(本次培训采用线上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2024年9月21-22日。
3.考试地点:南宁市卫生学校相思湖校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16号)。
注:各专业具体考核时间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为准。
三、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
8月22-23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民营机构;
8月26-28日:驻邕区直和市级各医疗保健机构。
(二)报名地址
南宁市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92号1206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2383037。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参加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资格考试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定期校验所需材料,请按《报名所需材料》(附件1)提供。为简化流程,报名所需材料有关复印件仅需提供一份。请各单位严格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写“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和审核人签名。为提高审核效率,请将考生个人所有的《申报表》(附件2)或《定期校验申请表》(附件5)与报名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夹成册,按附件1的顺序排列好。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申报人员的资格,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在《申报表》或《定期校验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辖区内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考生的报名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交南宁市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审核。
3.各单位报送报名材料时须提交相应《汇总表》纸质版各1份(盖公章),电子版请发送邮箱:xxtqwjjfyg@163.com。
四、其他事宜
(一)退休人员报考
1.退休人员若在本单位继续延聘,须提供继续延聘的单位证明文件;若在其他医疗机构外聘,须变更其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
2.退休人员为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限制在65岁以内;其他职称人员不能超过退休年龄10年以上。
(二)医师执业证书注册范围为中医专业(没有明确妇产科范围),可按照“老人老办法”给予参加定期校验,暂不准许参加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格考试。
(三)期满定期校验时如需增加计划生育技术项目者,须参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格培训并考核合格,重新申报《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四)培训考核人员需准时参加培训,参加考试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未按要求参加培训和考试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附件:1.报名所需材料
2.南宁市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资格考试申报表(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
3.2024年助产技术服务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4.2024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5.《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定期校验申请表(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
6.2024年助产技术服务资格定期校验汇总表
7.2024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格定期校验汇总表
南宁市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