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一)单位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统计局
(二)二层机构:南宁市西乡塘区社会经济调查队、西乡塘区统计局普查中心。
(三)执法权限:(详见:三、执法权限)
(四)执法区域:西乡塘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五)执法资格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执法证号 |
1 |
谭 玮 |
NBS-4501-2019-0007 |
3 |
梁 赟 |
桂A201700773 |
4 |
屈 海 |
NBS-4501-2019-0009 |
5 |
莫秋园 |
桂A201701380 |
6 |
房庆斌 |
桂A201701375 |
二、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三、执法权限
详见:《西乡塘区统计局权责清单(试行)》
四、执法程序
五、执法结果
(在西乡塘区人民政府网站统计局专栏信用信息栏目网页公布)
六、救济方式
(一)当事人对本局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享有申请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等权利。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当事人对本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或南宁市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本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统计局办公室0776-3118872
邮件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统计局
邮编:530001
电子邮箱:xxttjj_office@163.com
八、行政执法依据目录
序号
法律:1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行政法规:5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2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3
《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
4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5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地方性法规:1部
1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监督检查条例》
部门规章:6部
1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
2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3
《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
4
《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
5
《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
6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