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十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公开12表)
十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预算公开13表)
十四、2025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4表)
十五、部门整体绩效表(预算公开15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城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落实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城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城区各类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办理城区本级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市场主体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开展城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4.负责监督管理城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推进城区消费环境建设,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指导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开展消费保护工作。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实施自治区、南宁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城区质量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类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法参与有关产品质量事故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除电线电缆、广播通信铁塔、输电线路铁塔、铝合金建筑型材料外);负责本行政辖区食品相关产品(除食品用纸包装、食品用纸容器外)生产企业及其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依规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负责查处非法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协助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工作。
8.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城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评议考核。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0.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依法监督管理能效标识,依法管理辖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落实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
12.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13.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城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配合区委组织部门指导城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4.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落实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落实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申请的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15.负责城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 ,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在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政策、技术标准。落实药品(重大)信息报告制度,着力防范有效应对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16.负责城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组织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17.落实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出价格和收费的建议。负责监测城区价格水平变动情况,落实上级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落实上级制定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依法实行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处理价格违法案件。
18.负责协调指导城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市场监管与盐政执法职责。
19.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1、聚焦党的建设,持续在增强思想政治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党建主题教育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及市场监管系统三年行风建设,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痛点问题,统筹运用监管执法、行政监督、行纪衔接、行风整治、标本兼治等措施,进一步铸牢广大一线执法人员的廉政思想防线,确保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2、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窗口服务。加强业务培训和对新法律法规的宣贯落实,积极探索集中审批,持续健全经营主体反映问题相应处置机制,大力推广“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品牌,积极服务市场主体到位,全力建设审批服务领域行风满意窗口。二是强化走访服务与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万里行服务活动,强化知识产权和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相关宣传培训,同时加强对各行业商业集中区域内商标侵权、专利假冒等侵权行为的查处,维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市场秩序监管。持续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完善市场主体信用制度,加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强化失信惩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营造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3、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持续规范市场秩序。按照“抓巩固,防反弹”的工作要求,紧盯源头治理,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市场监管执法,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扫黑除恶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打击传销力度,打击走私,殡葬领域乱象整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4、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紧守市场安全底线。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行动,推进相关领域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排查整治,防范遏制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5、强化培训提升执法水平,推行智慧监管。制定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和内容,继续开展价格监管、学法用法、医疗器械监管等岗位练兵大比武活动,全面提高队伍综合执法能力。同时,采用“互联网+监管”模式,推进线上线下同步治理,推行简案快办、非现场执法等新型高效执法模式,实现精准监管,提高智慧化监管水平。6、持续强化基础保障。计划完成广西四星市场监管所、南宁市三星市场监管所申报工作,完成上尧、西乡塘、石埠、五里亭市场监管所的达标所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强执法一线的办案能力,推动基层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我局为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共设机构34个,其中局机关本级内设股室机构16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党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执法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市场监测与电子数据取证中心)、登记注册和信用监督管理股、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安全协调和抽检监测股、食品生产和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促进保护股,并设有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等4个直属稽查中队。另派出机构14个,分别是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市场监督管理所、安阳市场监督管理所、北湖市场监督管理所、唐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衡阳市场监督管理所、五里亭市场监督管理所、西乡塘市场监督管理所、华强市场监督管理所、新阳市场监督管理所、上尧市场监督管理所、石埠市场监督管理所、金陵市场监督管理所、双定市场监督管理所、坛洛市场监督管理所。
2.所属单位
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为一级预算部门,无下设二层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143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预算单位);2.43001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支总预算3787.43万元,同比减少292.51万元,下降7.17%。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787.43万元,比2024年预算4066.51万元减少279.08万元,同比下降6.86%。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的退休及调出、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及各项工作经费的调整造成。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787.43万元,比2024年预算4066.51万元减少279.08万元,同比下降6.86%。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的退休及调出、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及各项工作经费的调整造成。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3787.43万元,同比减少292.51万元,同比下降7.17%。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7.4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款收入0.00万元。
5.单位资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3787.43万元,同比减少292.51万元,下降7.17%。其中:基本支出3720.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23%,同比减少293.06万元,下降7.30%;项目支出66.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7%,同比增加0.55万元,增长0.8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7.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08% ,比上年增加239.97万元,增长9.49%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人数变动、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及各项工作经费的调整造成。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5.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94% ,比上年减少205.56万元,下降26.65%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按本年新基数调整造成。
(3)卫生健康支出231.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2% ,比上年减少218.48万元,下降48.54%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按本年新基数调整造成。
(4)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0% ,比上年减少13.43万元,下降100.00% ,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核算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该经费由城管局每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划拨给我单位进行使用。
(5)住房保障支出222.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7% ,比上年减少95.01万元,下降29.96%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积金按本年新基数调整造成。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112.77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3.67% ,
比上年减少278.20万元,减少8.20%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人数变动、在职人员工资社保调整造成。
(2)商品和服务支出449.90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2.09% ,
比上年减少26.05万元,减少5.47%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变动造成全口径公用经费等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78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4.24% ,
比上年增长11.20万元,增长7.64%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数逐年增加造成退休费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其中:
(1)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7.0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10.45% ,
比上年增长7.0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本年用于星级所建设及其他相关固定资产购置费用。
(2)工资福利支出13.4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20.13% ,
比上年增长12.97万元,增长2543.14% ,主要原因是:用于发放上年度退休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和伤残军人伤残险缴纳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46.5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69.42% ,
比上年减少19.42万元,减少29.46% ,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状况安排本年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87.43万元,减少292.51万元,同比下降7.17%。
(一)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78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787.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00万元。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8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787.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8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0.45万元,项目支出66.9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预算9.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考评奖励奖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预算2708.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预算50.50万元,主要用于:各项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如注册证照、商品检测检验、商标广告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食品安全监管等执法工作的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预算159.1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预算265.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预算141.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预算118.5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预算112.9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预算0.10万元,主要用于: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大病医疗统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预算222.1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20.4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270.55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112.7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社保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7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
2、公用经费449.9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1.10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2.5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48.6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48.6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49.90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4年预算475.95万元,减少26.05万元,下降5.47%,增减的原因主要是:因人员编制减少造成全口径核定的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8.94万元,同比增加98.94万元,100%,原因主要是:本年根据日常机关运行维护及业务工作开展进行政府采购份额的预测。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21.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2.13%;工程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服务项目采购预算77.0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7.87%。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5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本部门无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从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资产变动情况等角度说明。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省级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食品安全快检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主要是无。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我部门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共13个项目,涉及金额66.98万元,其中:66.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
业务工作经费 |
22 |
通过实施业务工作经费项目,开展市场监管领域业务工作,实现维护市场秩序目标。 |
3. 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内容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表15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部门预算未含有涉密事项。
无。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十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公开12表)
十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预算公开13表)
十四、2025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4表)
十五、部门整体绩效表(预算公开15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