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南宁市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梳理认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针对涉及我局的意见建议内容,认真分析和研究,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截至目前,我局对2022年度南宁市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成效明显,现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目标任务落实
我局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原因,制定印发《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南宁市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方案》,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的整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落实牵头股室,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进行周密部署,确保整改目标任务落实。同时将整改方案进行公示,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扎实落实整改,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城区督查考评办反馈的2022年度南宁市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共7条,其中我局涉及1条 :“建议西乡塘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西乡塘区各个市场肉类品质的检查”,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及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开展市场销售肉类食用农产品质量整治工作,检查肉类产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1170家次,经指导督促,经营者均已落实肉类产品溯源机制,能提供在售肉类产品的进货票据齐全能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扫二维码)。同时,督促48家农贸市场建立建立了快速检测室,配备了快检设备,每日开展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并在公示快检结果。
二是督促各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48家市场(不含重建及改建市场)与我局签订了食品安全管理协议,市场方已对入场肉类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目前,48家市场均完成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建立及公示,并完成入场经营者档案建立。为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市场与3476户入场食品经营者(含食品及使用农产经营者)签订了“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落实食品安全准入制度方面,48家市场均设有食品入场查验岗,并履行市场日常检查责任。督促48家市场主办方签订了“开办市场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引导市场开办方依法落实市场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管理上的义务和责任,2023年6月27日,因市场方未落实食品入场查验问题约谈北湖市场主办方,并督促其按要求完成整改。
三是督促市场方开展食用农产品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把好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关,防止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更好地发挥食用农产品快检筛查的“防火墙”“过滤网”作用。2023年辖区各市场共开展畜禽肉类兽药残留2361批次(检出阳性样品2批次,涉及鸡肉产品20公斤,已通过无害化处理销毁),快检结果除在市场内进行公示外,每日均需上传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追溯及快检监测系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市场自行开展对不能提供产地证明、购货凭证、产品合格证明等的食用农产品入场销售前的抽样检验或快检工作,促进农贸市场开办者、超市等食用农产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产品消费常识等相关知识,引导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日常经营主体安全管理责任,提高消费者选购合格农产品的技能和安全意识,借助社会力量构筑起一个食用农产品安全消费的大环境。
三是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切实保障市场(含社区市场及便民点)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