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近期我局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收到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我局对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广西南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新世界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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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编号 |
GZP26450000622233894 |
样品名称 |
玉米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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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 |
2026-05-25 |
型号规格 |
散装称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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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生产者名称 |
广西南宁琴华贸易有限公司江南分公司 |
被抽样单位 |
广西南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新世界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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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不合格项目 |
玉米赤霉烯酮 |
检验机构 |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经营生物毒素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并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