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二)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西乡塘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主要职责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对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社会公共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以及直接有关的建设、设计、施工、采购等单位的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结算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绩效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对重大财政性或社会公共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工程复杂的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承办城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审计事项。
(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不断开展投资审计转型项目的尝试,不断加大项目的审计深度、广度,开展研究型审计、改进审计业务管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选择审计项目,突出前瞻性、时效性。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单位和内设机构
西乡塘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属于全额拨款, 分类改革类别属于公益一类。下设1个内设机构,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129 审计局(一级预算单位)
2. 129001 西乡塘区审计局(一级预算单位)
3. 129002 西乡塘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本单位编制数8人,其中:事业编制数8人。
(二)人员构成
本单位共有7人,其中事业编7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收入总预算92.78万元,同比增加7.57万元,同比增长8.88%。其中:
1.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2.78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4.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 事业收入0万元;
(二)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支出总预算92.78万元,同比增加7.57万元,增长8.88%。其中:基本支出87.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61%,同比增加7.57万元,增长9.44%;项目支出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9%,与2021年持平。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1.7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8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8.7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7.43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76.41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1.37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①商品和服务支出(类)5万元。
(三)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92.78万元,比2021年预算85.21万元增加7.57万元,同比增长8.88%。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2.78万元,比2021年85.21万元增加7.57万元,同比增长8.88%。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92.78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2.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数为61.71万元,主要用于为工资福利支出,完成结算项目审计工作任务、保障审计事业发展而产生的用于审计专项检查、审计信息化建设、办公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办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9.9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按照南宁市社保局规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4.9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按照南宁市社保局规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4.0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按照南宁市社保局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4.7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按照南宁市社保局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7.4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22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0.5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与2021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0.5万元,与2021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0万元,与2021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与2021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运行经费预算11.37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1年预算增加1.47万元,增长14.8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南宁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0.16万元,同比增加0.16万元,增长9.9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采购审计信息化服务。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1.4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76%;服务项目采购预算1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1.24%。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0个。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万元。
1.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业务费;预算金额为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用款单位为南宁市西乡塘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该项目旨保证审计业务有效高质的完成,更好的发挥审计局的工作职能,提升业务水平。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部门预算未含有涉密事项。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