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标准
发布日期:2020-11-02 10:47     撰稿人:2020年11月2日     来源:南宁市西乡塘区司法局

根据《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确定以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目录:

一、制定有关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依法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治宣传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编制本单位的财政预决算;

四、制定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南宁市西乡塘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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