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充实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力量,规范社区矫正执行,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南宁市西乡塘区司法局统筹开展社区矫正志愿者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单位与服务地点
(一)统筹招募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司法局
(二)服务单位:华强司法所
(三)服务性质:公益性志愿服务
二、招募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
三、招募人数
5名。
四、招募对象
包括但不限于离退休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在职公职人员、教师、社会志愿者、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负责人,学生及其他有意向参与社区矫正志愿工作的公民。
五、招募条件
(一)公民担任社区矫正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热心社区矫正志愿服务;
3.年满十八周岁;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5.具有正常参与社区矫正志愿服务的身体条件;
6.有参与社区矫正志愿服务的时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社区矫正志愿者:
1.外籍人员;
2.有涉外背景的中国国籍人员;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
4.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吊销律师或公证员等执业证书人员。
六、志愿服务内容
志愿者通过承担非执法类事务服务的方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一)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调查评估、收集矫正信息, 心理矫治、评估矫正需求,开展教育学习、组织社区服务、指导就业就学等服务。
(二)协助社区矫正机构为社区矫正对象在教育、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关系改善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扶。
(三)协助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社会救助、参加社会保险、获得法律援助等。
七、招募方式及材料
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的方式,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18:00止。报名时需提交《西乡塘区社区矫正志愿者报名表》(见附件),将报名表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到南宁市西乡塘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35号南宁市西乡塘区社区矫正中心3楼办公室)或发送至电子邮箱:xxtqsjj@163.com,联系电话:0771-3105325。
特此公告。
附件:西乡塘区社区矫正志愿者报名表
南宁市西乡塘区司法局
202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