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区就业、创业、失业政策实施、预测预判、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
(三)统筹推进城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养老、机关养老等政策和标准;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落实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政策。
(五)贯彻城区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负责城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贯彻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邕(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制度,会同相关部门承担城区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及承办相关表彰奖励活动。
(八)负责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九)承办区人民政府人事任免有关事项。
(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