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开始,广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新规!
发布日期:2026-04-29 17:55     撰稿人:     来源: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南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和引进国外智力科

为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体系,自治区印发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新规,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坚持育人为本、实绩导向、基层倾斜、科学规范原则,全面优化评价标准与申报流程。

快来,看人社君给你划重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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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审范围更广,覆盖对象更全

新规进一步扩大职称评审覆盖面,将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完全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含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专门学校,以及各级基础教育教研命题考试评价校外教育电化教育教师教育研究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均纳入评审范围;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同等享有申报通道,实现应评尽评、全面覆盖。

二、倾斜乡村教师,保障力度更大

实行全区通用、乡村教师两类职称分类评价,乡村教师职称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证书加注专属标识,在全区乡村学校范围内有效。

累计在乡村学校任教满5年,符合条件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累计在乡村学校任教满10年,符合条件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后直接聘任,简化流程、减轻负担,让乡村教师安心从教、舒心从教。

三、申报条件松绑,评价更重实绩

破除“一刀切”限制,优化申报要求:

申报中初级职称不再设置外语、计算机门槛,重点考察教学能力与育人实效;中青年教师申报高级职称,支教经历认定更灵活,乡村支教、走教、教育帮扶、线上教研帮扶等,符合条件均可认定为支教经历。

四、明确课时标准,突出教学主业

分岗位明确教学工作量要求,把坚守课堂、深耕一线作为核心评价内容,强化一线教学实绩权重,鲜明树立重教学、强育人的评价导向,引导教师回归教学主业、提升育人质量,推动履职评价更加规范精准。

五、坚持立德树人,评审聚焦实绩

坚持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重点考核班主任工作、教学工作量、循环教学等一线实绩,同时认可教学研究、成果推广、青年教师培养等工作成效。对乡村教师实行差异化评价,业绩成果、荣誉要求适当放宽,更贴合乡村教育教学实际。

六、畅通破格通道,彰显人文关怀

建立科学破格机制,在教育教学、科研领域取得重大成果,或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优秀教师等重要荣誉的教师,可突破学历、资历限制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教师休产假、因公致伤休假等特殊情况,相关时间计入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不硬性要求完成教学工作量,体现政策温度与人文关怀。


近期,南宁市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评审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有序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请广大教师及时关注南宁市人社局、教育局官方通知,准确掌握申报条件、流程与时间安排,立足岗位、潜心育人,凭实绩实效实现职称晋升!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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