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学校周边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师生的学习、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然而,当前多所学校周边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存在交通拥堵、卫生食品安全、午托机构不合规、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师生的身心健康。
1.交通拥堵问题突出。上下学高峰期,许多学校周边存在交通乱象。一是家长的汽车、电动车随意停放、占道,导致道路拥堵,影响放学秩序;二是学校周边临时停车点有过夜车或“僵尸车”长时间占用停车位,致使家长车辆无法靠边停车,只能占用中间车道,加剧交通拥堵;三是交警部门未能及时到达现场疏导交通或通知车主驶离。
2.卫生食品安全隐患。放学时段,学校周边常有无证流动摊贩售卖自制食物,食材来源不明,制作过程缺乏卫生保障,食品安全问题令人担忧。部分摊贩为争抢摊位,甚至发生过持利器争吵的现象,对师生的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3.午托机构不规范。在消防安全方面,部分午托机构位于四楼及以上,且仅有一个疏散楼梯,房间未设置逃生窗,无法为学生提供额外逃生途径。食物卫生安全方面,午托所提供食物的来源和加工过程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无法保障。空间方面,大多数午托机构空间过于狭小,房间内床铺过多,人均面积不足 1 平方米。
4.新兴业态监管方面。近年来,校园周边出现面向未成年租赁手机、寄存手机、电竞酒店等新兴业态。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条规定:“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而在整治行动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由于部分学校不允许未成售年学生将手机带入学校,学校周边部分商店出现向学生提供租赁手机、寄存手机现象。从市场监管来看,此类新兴业态行业归属不甚清晰,比如,租赁手机,从主观方面讲,未成年租赁手机的目的很大概率上是玩网络游戏,但在执法中,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界定该行为是否属于电子游戏设备出租服务,更无法简单判定该场所是否属于游艺娱乐场所。“法无禁止即可为”,导致行政机关执法证据效力不足,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三条进行处罚,存在复议、诉讼,被纠错的高风险。这为未成年人通过租赁手机无限制使用网络游戏设备留下了隐患。
5.手机保管风险。部分中学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未满 16 周岁便骑行电动车上下学,还伴有不戴头盔、违规载人等风险举动。在财物保管上,存在学生将几台手机、电话手表等贵重物品同时放置于某位同学的电动车坐垫下,给不法分子创造了作案机会,致使学生财产受损、个人信息泄露。
6.盗取学生电话卡。《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非法提供手机卡、银行卡等行为可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强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电话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在放学回家途中被社会青年以借用电话手表、赠送烟卡等方式,趁学生不备窃取电话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作案手法多样,包括窃取电话卡、架设“手机口”设备、转卖电话卡等。情节严重的会导致学生家长主卡因副卡涉案被运营商关停并纳入不良信息库,同时造成群众财产损失。
7.校园周边基础设施不完善。部分学校门前未设置减速带,过往车辆车速过快。一些学校位于郊区主干道旁,周边无红绿灯,过往大货车较多,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绿化带的树木枝叶茂密,未及时修剪,遮挡了交通标志牌和路灯,导致交通信号不清晰,光线昏暗。家长等候区缺少休息座椅等便民设施,缺乏人文关怀。
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必要性
1.保障师生安全健康。安全健康是师生开展教学活动和学习成长的根本前提。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是师生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坚实保障。整治流动摊贩,可从源头上避免师生食用不洁食物引发健康问题;完善交通设施、加强交通管理,能显著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切实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对维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让师生安心工作学习至关重要。
2.营造良好教育氛围。校园周边环境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外部延伸。整洁、有序、安全的周边环境,为积极向上的教育氛围提供了良好的生长空间。当校园周边不再受交通拥堵、摊贩嘈杂等因素干扰,学生能在更安静、舒适的环境中专注学习、快乐成长,有利于提高学习效率,培养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对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三、建议
1.优化交通管理措施。交通部门应在学校门口及周边路段合理规划设置减速带、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设施,完善交通标识和标线,为师生和家长提供清晰交通指引。科学优化护学岗工作职责,加强交警在上下学高峰期的警力部署和疏导力度,及时指挥交通、纠正违规行为,确保交通顺畅。规范划定临时停车区,引导家长车辆有序停放,依法严肃处理违规停放车辆,维护停车秩序。针对大货车较多的路段,结合实际合理规划行驶路线,避开学生上下学时段经过学校周边,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2.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城管与市场监管部门应密切配合、联合协作,加大对学校周边流动摊贩的整治力度。一方面,严格依法取缔无证经营摊贩,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另一方面,引导有条件的摊贩进入规范市场经营,帮助其完善经营条件,实现合法、有序经营。同时,建立常态化机制,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把控食品卫生标准,从食品采购、加工、储存到销售各环节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3.规范午托机构管理。消防部门联合教育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午托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位于四楼及以上且消防设施不达标的午托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午托机构食品卫生的监管,要求其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审查食品加工场所,定期抽检食品并依法处理不合格食品。教育部门会同住建部门,依据人均使用面积标准规范午托机构空间布局,对不符合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限制整改期间招生人数。
4.规范新兴业态监管。建议城区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新业态探索行业规范管理工作办法。对校园周边部分店铺向学生提供租赁、寄存手机的情况,建议城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充分调研,对此类新业态提出准入登记、内容分级、适龄提示、查验未成年人身份、规范时间管理、熔断机制等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措施,并提交人大审核备案,形成有效可行的规范性文件。为今后基层监管和执法提供依据。
5.家校社协同防范。教育部门应督促学校开展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融入课程,并结合本地涉诈案例进行警示;家长也要履行监护职责,禁止孩子违规骑行并监督财物保管。公安机关需加强校园周边巡逻,打击盗窃团伙,学校与社区应联动设立手机保管点。教育学生拒绝向陌生人出借电子设备,建立“家长-学校-社区”联防机制;建议家长对学生电话卡设置通话白名单,限制非授权号码拨出。公安机关加强校园周边巡查,重点排查闲散人员搭讪学生行为;通信管理部门建立电话卡异常使用预警系统,追溯涉案号码来源。发现电话卡被盗后,立即要求运营商挂失并注销;家长需保留设备物理证据,配合警方调取基站数据锁定嫌疑人。各地教育、公安、通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开展反诈宣传进校园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加强普法宣传,形成法律震慑效应。
6.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部门需对学校周边道路进行全面排查,为门前未设减速带的学校尽快安装,对位于郊区主干道旁且大货车多、无红绿灯的学校合理规划建设红绿灯并设置大货车限行时段。园林部门应定期修剪影响交通设施的绿化带树木,建立与交通部门的联动维护机制,保障交通信号清晰与道路照明良好。学校或相关部门应结合实际规划建设家长等候区,配备休息座椅、遮阳棚、垃圾桶等便民设施,提升家长等候体验。
7.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政府应主导建立由多部门参与的校园周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详细工作标准和考核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与沟通。建立常态化联合检查和整治行动机制,定期排查校园周边环境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鼓励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护校园周边环境的良好局面。
建议各级人大常委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能,依法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监督,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衡阳团 黄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