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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
南宁市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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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决定书文号 |
西农(种子)罚〔202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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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决定日期 |
2025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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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姓名/名称 |
南宁市万大农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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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91450100667032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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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南宁市万大农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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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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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事实 |
当事人销售的涉案“万大黄金1号”番茄种子标签内容未标注进口商的注册地及联系方式,不符合《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于2024年4月25日销售104包(5克/包),销售价格1000元/包。经查,涉案种子来源合法,进口商名称真实,产品标签未标注进口商的注册地及联系方式不会造成误导并影响销售价格,销售收入与销售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涉案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本案的销售收入即涉案货值金额104000元不属于违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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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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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销售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和《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综合本案违法情节及当事人配合调查等情况,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第一章(种植业)序号9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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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结论 |
罚款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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