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日期:2023-03-27 16:38     撰稿人: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     来源: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十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公开12表)

十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预算公开13表)

十四、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4表)

十五、部门整体绩效表(预算公开15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农业、水利和扶贫开发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区“三农”和水利战略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拟订城区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

3.统筹推动发展城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4.拟订城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5.负责推进城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6.负责城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区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城区渔业渔政渔港。

7.监督管理城区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及南宁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负责城区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8.组织城区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城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组织实施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承担城区农业技术项目及示范区(园)建设。

9.监督管理城区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城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城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城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城区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核农业投资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2.推动城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负责城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14.引导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的组织实施。负责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处理、监督管理。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15.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水产和畜牧原(良)种场、现代水产畜牧业示范基地的规划。指导渔业水域、宜渔滩涂和水域以及水产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水产畜牧业节能减排有关工作。

16.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

17.负责城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本城区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城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区域以及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负责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参与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发布城区水资源公报。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18.按规定制定城区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城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以及城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19.负责城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城区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负责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20.负责保障城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城区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南宁市节约用水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21.负责城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城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城区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城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22.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的管理与保护。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河道堤防、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全城区水利工程建设和指导监督全城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负责病险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负责直属水库工程运行管理。

23.负责城区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城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24.负责组织开展城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田灌溉节水排水、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25.按规定权限依法组织查处农业、农机、水利、畜牧、渔政违法事件。

26.组织城区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按规定权限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城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27.开展城区水利科技工作。负责水利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28.承担城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承担城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城区河长制相关工作的实施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城区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城区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2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江河湖泊、水库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30.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水库移民和扶贫易地安置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履行城区水库移民安置、扶贫易地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维稳、处遗、指导、培训职能。

31.拟订城区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负责城区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城区贫困状况的监测与统计。贯彻执行扶贫开发资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的投向和分配建议,指导和监督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金融扶贫、资产收益扶贫。拟订城区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办法。指导督促扶贫项目库建设、项目动态管理,组织扶贫项目实施及效果评估。参与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旅游扶贫工作。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定点扶贫责任制。负责组织开展扶贫开发成效督查考核、扶贫对象退出评估检查,开展行业扶贫工作成效考评。负责组织指导城区扶贫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扶贫对象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负责拟订城区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就业扶贫政策,指导、协调贫困地区劳务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劳务输出工作。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将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城区“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

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1.调优农业产业结构。以设施农业为为抓手,进一步提升粮食、蔬菜、水果、生猪、家禽、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竞争力。一是稳定粮食生产水平,推广优质高产品种,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8.36万亩左右,产量稳定在6万吨左右,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300亩的任务。多措并举完成耕地撂荒治理任务,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二是做强特色蔬菜产业,打造美丽南方绿色、富硒蔬菜基地,提高生产的设施化、多样化、基地化。三是做优特色水果产业,调整优化水果种植布局,提升柑橘产业质量,扩大红宝石蜜柚、释迦果、黄金火龙果等优质水果种植规模。四是稳定生态畜禽业,发挥牧原、金陵农牧、顶哈等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加快牧原生猪生态产业链项目、三黄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等项目建设,实现生猪产业规模化、家禽产业集群化。五是加快发展健康水产业,发展金渔水产养殖公司陆基圆形池循环水养殖示范基地、南宁市年年有渔智慧陆基地渔业养殖示范园等一批集生态养殖示范基地,提升水产业标准化养殖水平。

2.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一是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开展深度合作,提升农业科研服务农业发展的水平。二是加快推进育种创新。依托辖区内万大公司金陵农牧、农垦金光有限公司等科研实力雄厚,育种技术成熟的种业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提升种业科技水平三是推进生产标准建设,围绕优质稻、蔬菜、柑橘等优势农业产品,探索制定一套种植标准体系,打造城区农业品牌。

3.大力发展现代化农业。一是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加强合作社、家庭农场工作指导,组织创建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设立合作社、家庭农场辅导和跟踪指导服务,帮助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服务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二是进一步做好农业产业化建设工作。积极指导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推荐申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扩大企业生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增强辐射带动能力。认真落实各级补贴政策,组织龙头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三是继续做好示范区高质量建设工作。做好自治区级、市级、县级示范区的选点,指导示范区经营主体开展创建工作,做好验收、监测、核验工作。

巩固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1.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持续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补贴、稻补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水库后期扶持直补资金等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宣传和资金发放,巩固民生保障基础。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和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做好农产品抽检工作,推动“净菜”上市,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降低化肥农药使用率。

3.科学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加强与应急、水利等部门信息沟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供抗灾救灾技术指导突出抓好草地贪夜蛾、柑橘黄龙病、红火蚁等重大植物病虫害监管防,保障农业生产及生态安全。持续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统筹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推进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确保春、秋季重大动物免疫密度达到100%,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的国家标准水平。

持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1.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一是调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纠纷。会同政法委、司法局、信访局、妇联、民政局、各镇街道、村等相关部门及时调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过程中各项矛盾和纠纷,做好特殊群体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二是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各县区业务沟通,争取上级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提供相应的政策文件支持,为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提供政策性保障。同时加强对村、组的各类集体资产管理进行专业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业务水平。抓好土地确权收尾工作。按照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的要求和根据城区实际情况开展确权常态化工作,指导各镇办做好土地承包管理和档案整理数字化工作,积极妥善处理好权属纠纷和矛盾纠纷;做好确权项目审计结算支付工作。

2.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建立在建农宅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公开农宅位置、建筑面积等信息,加强社会监督。坚持堵疏结合,严格执行“八不准、六个严禁”规定,对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严打击,同时完善政策措施,按照“一户一宅”相关规定,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强化镇村组三级宣传,利用动员会、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宣传宅基地管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良好的政策氛围。

补齐基础建设短板

1.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城乡供水设施建设。继续推进那龙水厂改扩建工程和金陵水厂取水泵站迁移工程的落地,逐步减少农村小型分散供水工程人口数量。指导各镇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积极争取并用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并配合南宁市做好邕北灌区项目城区灌区的规划,进一步恢复和提升城区灌区的灌溉能力。

2.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结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加强粮食产能建设,推进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建设工作,争取2023年3月完成项目施工建设。提前谋划、申报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3.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紧盯新建11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加快设施投入正常运行。继续做好项目运维管理工作,加强巡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多形式开展农村改厕宣传,提高农民群众对改厕工作的认识度和参与度,深入开展科普教育,引导农户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和环保意识。

着力提升机关效能

一是党建引领,清廉机关建设为载体推动党建工作走深走。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种好“责任田”,把机关党建放在中心工作中谋划和推动。强化廉政建设,贯彻执行党纪党规,促使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不碰法纪红线和道德底线,履行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帮助年轻干部扣好第一粒扣子,把好成长的方向盘、系好廉洁的安全带二是提升业务,积极与涉农院校、农业龙头企业合作,进一步加强农技工作人员培养,打造服务基层的农业技术队伍。三是转变作风,巩固提升干部作风提升年成效,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纵深发展,持续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南宁市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为城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防汛办、河长办等机构。

2.所属单位

所属单位有西乡塘区农业服务中心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行政类单位;西乡塘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南宁市西乡塘区乡村振兴局,单位性质:行政机关挂靠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501 南宁市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一级预算单位)

2.501001 南宁市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本级(二级预算单位)

3.501003 南宁市西乡塘区农业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4.501004 南宁市西乡塘区乡村振兴局(二级预算单位)

5.501009 南宁市西乡塘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农业农村202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5387.27万元,同比减少916.92万元,下降14.54%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562.38万元,比2022年预算6304.19万元减少1741.81万元,同比下降27.63%。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确保“三保”资金能顺利落实到位,减少其他方面支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562.38万元,比2022年预算6304.19万元减少1741.81万元,同比下降27.63%。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确保“三保”资金能顺利落实到位,减少其他方面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5,387.27万元,同比减少916.92万元,同比下降14.54%。其中:

1.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562.38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4.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 事业收入0万元;

6. 上年结余结转824.89万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5,387.27万元,同比减少916.92万元,下降14.54%其中:基本支出2,030.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68%同比增加130.30万元,增长6.86%;项目支出3,357.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32%同比减少1047.23万元,下降23.7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64.8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144.53万元

3农林水支出(类)4,194.6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83.26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工资福利支出(类)1,798.1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65.7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66.23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84.3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1,599.91万元

③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816.00万元;

④资本性支出(类)756.9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87.27万元减少916.92万元,同比下降14.54%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3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38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562.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824.89万元,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38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562.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824.89万元,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56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0.05万元,项目支出2532.3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577.3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部门各项业务费用支出,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2)贷款奖补和贴息20.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局小额信贷贴息支出

(3)公务员医疗补助99.9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行政单位离退休64.1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部门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42.1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单位医疗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2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3.6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农村基础设施建设812.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局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87.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部门全年业务开展的经费支出

(10)其他水利支出263.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

(11)社会发展130.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局雨露计划支出

(12)生产发展1180.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局产业发展支出

(13)事业单位医疗2.4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3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2023年乡村振兴局综合业务工作经费、乡村振兴干部培训经费、迎接自治区和南宁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督查、检查、核查等工作经费

(15)住房公积金83.2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30.0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864.36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798.12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在职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2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医疗费等支出

2.公用经费165.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作的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经费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40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增加5.20万元,增长28.5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6.50万元,2022年预算安排6.50万元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16.90万元,比上年增加5.20万元,增长44.44%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16.90万元,比上年增加5.20万元,增长44.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开展增多,公务车使用增多,车辆老旧,维修费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2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24.8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移民补助269.9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的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469.9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城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85.0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城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5.70万元,2022预算减少38.43万元,下降18.8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力行节俭,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政府采购预算588.00万元,同比减少1106.48万元,下降65.3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项目减少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50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5.54%;工程项目采购预算8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4.46%;服务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其他公务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五)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金额3,35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2.3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24.89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4

1.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2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如下:

1)项目名称一般债券限额支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用款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预算金额20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目标: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一般债券项目结算

2)项目名称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管理费,用款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乡村振兴局,预算金额312.0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目标:用于2023年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管理费,解决脱贫村出行难问题,促进发展

3)项目名称乡村振兴资金产业建设,用款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乡村振兴局,预算金额1180.0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目标:用于乡村振兴资金产业建设项目支出

4)项目名称乡村振兴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款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乡村振兴局,预算金额500.0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目标:用于2023年乡村振兴资金基础设施建设(硬化路、砂石路),解决脱贫村出行难问题,促进发展

5)项目名称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用款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预算金额739.89万元,资金来源:上年结余收入,年度目标:完成269.91万元移民直补资金的发放工作;完成469.98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库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任务

2.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内容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5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部门预算未含有涉密事项。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农业农村2023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十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公开12表)

十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预算公开13表)

十四、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4表)

十五、部门整体绩效表(预算公开15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