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区2025年第一期城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7 11:20     撰稿人:     来源:农业农村局


2025年城区安排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2143万元为加快项目落地,确保资金发挥效益,结合实际,现制定第一期资金分配方案合计资24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金分配

(一)投入57万元用于坛洛镇坛洛村天等岭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由坛洛镇牵头实施。

(二)投入183万元用于各单位项目管理费:

1.双定镇项目管理费,计划投入20万元;

2.坛洛镇项目管理费,计划投入30万元;

3.金陵镇项目管理费,计划投入20万元;

4.统战部项目管理费,计划投入13万元;

5.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费,计划投入100万元。

以上资金及项目,实际实施及最终实际投入结算为准。

、项目管理要求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明确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时间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特别是对监测对象的扶持。

(二)认真做好项目验收。项目计划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应制定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和责任人。验收的内容包括政策执行情况、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质量和增收效益、工程运行管理和文档管理情况等。项目的验收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吸收受益地村干部(不少于2人)和脱贫户代表(不少于3名)参与。

(三)严格管理使用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财规〔2021〕3号)、《关于加强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35号)等文件以及自治区、南宁市、城区关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其他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的监管力度,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确保完成衔接资金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附件:西乡塘区2025年城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期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