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和实施本城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低保政策规定及工作要求,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3、拟订本城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制度和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4、负责本城区低保工作的总结、经验推广及业务管理工作。
5、负责制定本城区低保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6、负责本城区低保申请的审批,低保金发放及相关统计。
7、复制检查、指导街道、乡镇及社区(村)的低保工作。
8、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和调查处理有关申述。
9、负责本城区各级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