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民办中小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南教民办〔2026〕1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对西乡塘区幼儿园、民办中小学的规范管理,西乡塘区教育局决定于2026年3月至5月,对西乡塘区各幼儿园、民办中小学进行2025学年度工作检查,现将年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2025年1月1日前,经西乡塘区教育局或行政审批局审批设立,并且参加2024学年度检查的幼儿园(包括公办、民办、企事业办)、民办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二)经行政审批局审批设立,但没有参加2024学年度检查或年检不通过的幼儿园(包括公办、民办、企事业办)、民办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二、主要检查内容
(一)幼儿园
1. 法人治理
(1)党建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决策机构。依法制定章程,章程经审批机关或主管部门核准。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党建工作、保教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各项管理规范有序。
(3)园长履职。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任职符合规定条件和规定程序,并依照法规和章程履行职责;园领导定岗定责、职责分明;建立园务委员会,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
(4)民主监督及家长参与。建立监事制度,有党组织代表、教职工代表担任监事。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成立家长委员会并发挥其作用;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与合作,争取社区对幼儿园多方面支持。
2. 办学条件
(1)举办者投入。举办者具备法定资质,并经审批机关核准。举办者发生变更的,及时履行举办者变更核准程序。
(2)资质园址及规模。取得办园许可,证照齐全,按时年检。办园地址经审批机关核准,在审批机关核准的办园场所内办学,未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规模和班额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等规定。
(3)园舍与场地。幼儿园应独立设置且在安全区域,无危房,无污染,园门、围墙完整并高出地面2米,具备封闭化管理条件。园舍、户外场地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
(4)设施设备及玩教具。幼儿园按相关规定设活动室、 寝室、卫生间、保健室、办公室、厨房等活动、办公、生活用房,并达到相应的建设标准。教学、生活、安全、卫生等设备设施齐全,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
幼儿园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幼儿图画书配备按照国家配备标准配备,同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3.安全卫生
(1)安全卫生及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将安全措施落实到岗到人。按照规定配备专职保安员、防卫器械;实行封闭式管理;建成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落实城市、城镇“护学岗”设置。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2)膳食营养。保障饮水卫生安全。加强幼儿园膳食管理,保证幼儿合理膳食。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
(3)健康检查及疾病防控。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幼儿园教职工持健康合格证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严格做好卫生消毒工作,严格落实幼儿晨、午、晚检和全日观察制度。建立疾病防控制度及档案。
(4)安全教育及校车安全。定期、有针对性地向家长、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幼儿园校车使用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4.办学行为
(1)招生规范。招生简章和广告应报主管部门备案。招生行为符合规范。
(2)科学保教活动设计及组织实施。科学制定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计划,设置、开发以游戏、活动为主要形式的课程,幼儿一日活动安排科学合理。实行“保教结合”,不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无“小学化”倾向。
(3)师幼关系及幼儿权益。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5.教职工队伍
(1)教职工配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编制标准暂行办法》要求配齐配足教职工。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卫生保健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等资质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相关要求。
(2)师德师风。注重教职工队伍职业道德素质养成。健全管理机制,有效遏制教师乱收费、收受家长礼金礼品等违规行为;无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的行为。
(3)教职工权益。按规定与教职工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保证教职工按照上级要求参加不同层次的教育培训。
6.资产与财务管理
(1)收费管理。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财务会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有独立账目、账目清楚。
(3)法人财产。法人财产权属清晰。民办幼儿园教学设施使用规范。
7.参加年检单位有以下其中一项的,年检不合格:
(1)本年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师生死亡1人以上(含1人)的;
(2)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因工作失误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者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民办中小学
1.党的建设
(1)办学方向。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办学情况。
(2)党组织建设。党组织参与学校决策监督的机制完善,制度健全,管理体制清晰,隶属关系明确,党组织体系健全;按规定配备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学校章程中体现党组织建设情况、主要职责等内容;党组织能按规定参与学校决策并实施监督,正常开展党务工作。
2.办学条件。
(1)举办者投入。举办者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出资方式符合法定要求。应当保证办学资金的正常投入。
(2)师资队伍。配齐配足各学科教师,聘用教师的学历、任教资格、思想品德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聘用外籍教师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不得聘用拥有事业编制的教职员工。
(3)硬件设施。学校校舍符合国家安全要求,不存在安全隐患,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教室采光符合国家标准,教室照明灯具符合《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GB/T36876-2018)标准,课桌椅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按照国家达标配备要求配齐配足教学设施设备、实验教学仪器、图书,所配备的教学设备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校园文化建设紧扣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能体现立德树人的育人理念。
(4)办学地址。民办学校必须拥有合法、固定的办学场地,未经许可不得在办学许可证记载地址以外的场地办学,不得擅自设立分校。
3.依法治校。
(1)学校名称。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公共场合展示的学校名称必须与办学许可证上的名称一致。
(2)证件合法有效。学校必须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按时参加年检,学校的各类证件合法有效。
(3)举办者变更。举办者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履行举办者变更核准程序,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变更后的举办者(实际控制人)资质符合法定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组织举办者具有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自然人举办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校长资质及履职。校长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个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5年以上教育管理经验,具有良好师德师风。中学校长应具有中学一级以上、小学校长应具有小学高级以上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持有教师资格证、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校长履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不能出现校长挂空现象。
(5)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为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或校长。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职,符合学校章程相关规定。
(6)决策机构人员构成及履职。决策机构由5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成员包括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1/3以上的理(董)事具有5 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对学校办学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4.财务资产管理。
(1)财务制度建设。依法建立并有效执行财务、 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建立办学成本核算制度,按照规定建立健全收退费标准与制度。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2)收费管理。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及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收费使用法定票据,收费周期符合有关规定,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能出现违规收费现象。
(3)学校财务管理。按照规定进行审计并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按规定提取学校发展基金。预决算执行、财政性经费使用符合规定。
(4)学校资产管理。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将举办者出资、政府补助、受赠、收费、办学积累等各类资产分类登记入账,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并将清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学校资产中包含国有资产的,严格执行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定。
5.办学行为
(1)招生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免试入学,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广告符合实际情况,且经审批机关备案。学籍管理符合相关规定,不能出现空挂学籍的现象。
(2)教学管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课程实施符合课程标准。选用教材符合相关要求,选用教材经审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教学开展符合教育规律,教学管理制度报主管部门备案。组织教育教学的时间安排符合国家规定。
(3)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并依法公开。深入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完备,责任人及专职人员配置符合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消防、校车、食品、卫生、实验室危化品等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及应急疏散演练。
6.师生权益
(1)教师权益。依法与教师依法签订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学生权益。学生拥有不低于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标准的资金资助和奖励的权利。学生拥有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7.参加年检单位有以下其中一项的,年检不合格:
(1)本年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师生死亡1人以上(含1人)的。
(2)有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处罚或因工作失误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者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学校使用被鉴定为危房或消防检验不合格的校舍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且拒不整改的。
(4)学校使用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校车、电梯、锅炉等)且拒不整改的。
(5)学校办学场地租赁期结束后无法续约失去办学场地使用权的。
(6)年度检查评分在60分以下的。
(三)民办校外培训学校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学校章程中是否体现党组织建设情况、主要职责等内容。
3.学校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依照办学章程开展办学活动情况,包括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依章程开展活动情况。
4.和谐校园建设、安全稳定情况。
5.学校财务制度落实及财务管理情况。
6.学校执行课程教学计划和教育教学管理情况。
7.学校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和参与上级组织活动出勤情况。
8.《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变动情况。
9.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情况(重点在校舍的安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及教学仪器完善和添置情况)。
10.校外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为不合格;
(1)本年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师生死亡1人以上(含1人)的;
(2)有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处罚或因工作失误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者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年度检查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
(一)幼儿园
详见附件4《南宁市西乡塘区幼儿园年度检查材料一览表》。
(二)民办中小学
详见附件6《西乡塘区民办中小学校年度检查材料一览表》。
(三)民办培训学校
详见附件7《西乡塘区民办培训学校年度检查材料一览表》。
四、检查程序
(一)各校(园)自查、自检
1.幼儿园。填写《南宁市西乡塘区幼儿园学年度检查报告书》(附件1),按《南宁市西乡塘区幼儿园年度检查材料一览表》(附件4)中的材料清单收集并提交材料。
2.民办中小学。填写《南宁市西乡塘区民办中小学校年度检查报告书》(附件2)、《西乡塘区民办中小学校年度检查自评表》(附件6),按《西乡塘区民办中小学校年度检查材料一览表》(附件5)中的材料清单收集并提交材料。
3.民办校外培训学校。填写《南宁市西乡塘区民办培训学校年度检查报告书》(附件3),按《西乡塘区民办培训学校年度检查材料一览表》(附件7)中的材料清单收集并提交材料。
(二)上交年检材料
各校(园)按附件4(幼儿园)、附件6(民办中小学)、附件7(民办校外培训学校)中所列清单按顺序整理好材料,并将年度检查材料装盒,在规定时间把年检纸质材料交到西乡塘区教育局民办室、幼教室,年检材料电子文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发到指定邮箱(见附件)或现场提交。
(三)材料审核和实地评估
西乡塘区教育局对参加年度检查的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评估,并确定检查结论,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
(四)公布结果
在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官网或媒体公布年检结果。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检(2026年3月30日前)
城区各幼儿园、民办中小学在总结上一年度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年度检查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并准备各项年度检查材料。。
(二)材料报送(2026年4月15日前)
4月1日至15日为年检材料报送时间。民办中小学、培训学校将材料交到教育局二楼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电子文档民办室发到邮箱xxtmbjy@163.com,联系人:黎松发,联系电话:2420131;各幼儿园将材料交到城区教育局五楼502办公室,联系人:韦萤,联系电话3331096。
(三)审核和实地评估(2026年4月15日至5月10日)
城区教育局通过书面审查和现场核验等方式对各幼儿园、民办中小学的年度检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程序形成初审年度检查结论。
(四)年检结果公布(2026年5月15日前)
城区教育局按规定在城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布各幼儿园和民办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结果。
六、有关要求
(一)各校(园)领导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各校(园)要认真总结办学经验,肯定成绩,客观指出存在问题,所填材料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三)按程序进行年检工作,各校(园)必须按时提交年检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附件:1.南宁市西乡塘区幼儿园学年度检查报告书
2.南宁市西乡塘区民办中小学校年度检查报告书
3.南宁市西乡塘区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报告书
4.南宁市西乡塘区幼儿园年度检查材料一览表
5.西乡塘区民办中小学校年度检查自评表
6.西乡塘区民办中小学校年度检查材料一览表
7.西乡塘区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材料一览表
8.南宁市西乡塘区民办学校2025年度年检结果汇总
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