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机关后勤体制改革。二、负责城区机关办公区的规划编制、建设监管、使用处置等工作,城区机关办公用房的配置、使用和管理工作。三、负责城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务用车采购、配备、处置等工作。四、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承担城区重大会议、活动的会务和公务用车保障工作。五、负责城区机关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区机关办公区和宿舍区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物业公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