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化机构改革相关部署,为明确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的执法职责分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