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6-04-16 15:26     撰稿人: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机构名称:

南宁市西乡塘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公地址:

友爱北路51-1号(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

0771-3103385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投资促进和产业园区改革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和信息化、投资促进和产业园区改革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促进和产业园区的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工业和信息化、投资促进和产业园区融合发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区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拟定并组织实施投资促进和产业园区改革发展相关政策,研究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城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的建议。负责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按规定权限备案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基金安排的建议,协调重大工业项目融资。协调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招标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开展促进城镇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六)负责城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管理工作,推进行业体制改革创新,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七)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工业领域电力运行日常调度工作,协助上级相关部门拟定工业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参与电价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电力行业信息化、智能化推广应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统筹推进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工业绿色发展政策和规划,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八)负责城区国防科技工业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军民融合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拟订烟花爆竹行业规划。承担自治区、南宁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和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

(九)负责推进城区产业园区建设、统筹协调、高质量发展等工作,统筹指导产业园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牵头研究拟订产业园区布局规划和发展规划。负责统筹推进产业园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牵头负责产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

(十)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网络安全工作,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行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茧丝绸管理工作。负责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含沥青混凝土)、预拌砂浆、机制砂石的发展和应用工作。

(十二)指导城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促进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由城区承担的工业化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监督考核。

(十四)统筹推进城区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提出城区投资促进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统筹开展城区招商引资、合作交流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市场。承担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策划、组织实施工作。在自治区、南宁市统筹下,负责城区的国内区域产业合作、承接产业转移等有关工作,开展国(境)内外投资促进工作。

(十五)承担城区重点招商项目库、企业名录库、实施项目库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服务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机制。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外商投资政策。依法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建设及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工作。负责利用外资的统计和综合分析。

(十七)组织开展投资促进考核评价和宣传推介等工作。统筹实施投资促进信息统计制度,督促指导相关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

(十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九)完成城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