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室、二层机构,各有关企业:
现将《西乡塘区经信局餐饮企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西乡塘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2日
西乡塘区经信局餐饮企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国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城区餐饮企业燃气使用安全保障水平,我局决定配合开展餐饮企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对城镇燃气行业安全有关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3〕3号)、《广西门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23〕9号)、南宁市和城区关于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三管三必须”基本原则,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发生的燃气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实施意见”、南宁市“四十条细化举措”,以扎实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突出抓好经信局监管企业燃气安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经信局监管企业燃气(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换,进一步查找治理安全隐患,全面规范和加强经信局监管企业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燃气安全生产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工作队
为确保城区餐饮企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正常开展,特成立西乡塘区经信局餐饮企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队。
队 长:李江华 经信局局长
何立合 经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队长:廖巧萍 经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蔚云 经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魏明华 经信局一级主任科员
王海文 经信局二级主任科员
杜 程 经信局四级主任科员
唐昌东 经信局四级主任科员
队 员:方婧、苏英华、郑婷、李兰、余嘉谢仪、
卢仕臣、覃翠英、黄嵘、何喜东
工作队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五个检查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股,办公室主任由王海文同志兼任,成员由综合股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做好此次燃气安全防范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收集各检查组的检查记录表,梳理汇总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接燃气主管部门或者相关专业人员,解答各组开展检查工作中的业务问题,定期向组长报告检查情况。办公室联络员:陈柏余,联系电话:15578998188。
(二)分组安排
此次餐饮企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网格责任,根据股室人员构成情况,分成五个检查组,由各检查组配合各镇办和相关部门对责任区域内餐饮企业燃气用户开展检查,各检查组副组长为本组网格具体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本组成员开展各项工作。
第一组
组 长:李江华
副组长:魏明华
成 员:商贸发展股、财务室人员
责任区域:西乡塘街道办事处、华强街道办事处
第二组
组 长:何立合
副组长:杜程
成 员:工业股、党建办人员
责任范围:金陵镇、坛洛镇、双定镇
第三组
组 长:廖巧萍
副组长:唐昌东
成 员:商贸运行股、法规股人员
责任区域:北湖街道办事处、新阳街道办事处
第四组
组 长:邱蔚云
副组长:方婧、黄嵘
成 员:局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人员
责任区域:上尧街道办事处、石埠街道办事处、供销系统及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监管的企业
第五组
组 长:王海文
副组长:卢仕臣
成 员:综合股人员
责任区域:衡阳街道办事处、安吉街道办事处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8月至11月)。在本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监管行业企业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基础上,对餐饮企业燃气用户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1.排查方式。各股室、各检查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局工作部署安排,围绕重点任务,协调联动,积极对接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办事处),利用“桂燃安管”手机APP等信息化方式开展排查整治,避免多头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按照时限要求完成餐饮企业燃气用户的排查。主动对接城区住建局协调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做到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整改到位,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要督促相关企业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自查自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要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公众举报监督和核查处理机制,鼓励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查实重奖。
2.建立台账。各检查组开展检查的工作材料及时报给综合股,综合股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登记在册,明确整治责任人、完成时限,限期办结、动态清零。坚持“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查不出问题或者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启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
3.加快整治。各检查组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立行立改,消除隐患。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确定有效管控措施,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经排查无安全隐患的,也要做好记录,确保全覆盖、底数清、控风险、消隐患。
4.配合执法。各检查组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参加城区和相关部门牵头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配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实施责令整改、停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措施,不能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一般化处理,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强化震慑效力,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餐饮企业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要盯牢风险隐患整改,全面完成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整治;要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7月起)。深入剖析餐饮企业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提出法规和标准规范建议,配合落实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餐饮企业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业安全素养,推动餐饮企业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餐饮企业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任务
各检查组要积极主动对接城区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道办事处),协同各部门和属地镇、街道办事处以网格内餐饮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督促餐饮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燃气安全业务培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
(一)开展燃气全覆盖排查。各检查组要协同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必要时可聘请燃气专家、燃气经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等力量,采取网格化分片包干的方式,对餐饮企业逐户排查,协同各镇、街道办事处和供气企业对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燃气使用情况建立清单,记录企业燃气用户基本信息、用气设施信息、隐患信息等。
(二)开展隐患无空档整治。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进行记录并反馈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能够现场整改的,督促指导企业进行整改,需要整改时间的,指导企业落实相应措施,做好安全防范,限期进行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督促企业实施隐患整治闭环管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员,按时完成整改,同时,报城区住建局和城区安委办,并提请城区挂牌督办、限期销号。各企业要开展燃气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落实人员和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各检查组要对隐患整改过程跟踪督导,及时组织隐患验收销号。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整改仍然无法达到安全用气条件、拒不整改隐患的,提请燃气主管部门依法暂停供气,并报城区应急局依法处置。
(三)开展燃气广泛性宣传。各检查组和各企业要开展“6·21”宁夏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案例分析,组织企业相关负责人、员工对燃气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订宣传教育方案,依托公众号、微信群、抖音等各类媒体、渠道开展线上宣传,依托企业宣传板报、电子屏、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趣味性活动等开展线下宣传,建立燃气安全宣传矩阵,广泛深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和培训活动。
(四)开展燃气“回头看”督导。各检查组和各企业要加强督导检查,对企业燃气用户开展“回头看”检查,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各级检查反馈的问题清单,督导检查企业整改完成情况,对尚在整改中的隐患,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快整改进度;对“回头看”查检发现的新问题,要督促企业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制定整改措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改。对拖延整改、拒不整改、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的,提请城区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惩戒,确保各项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五、整治重点
(一)管道及设施。燃气管道穿越密闭空间、被违规占压圈围且未采取安全措施;使用不合格气瓶、连接软管和减压阀;使用非燃气专用连接软管,软管破损龟裂或超过使用年限;用户私接三通、软管超长等私拉乱接;燃气钢瓶未安装切断阀、标准阀。
(二)燃气具。燃气器具超期未更换;灶具无产品合格证书;灶具无熄火保护功能。
(三)安全装置。企业燃气用户未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安装不规范;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安装未定期校检;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未插电使用等;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信号未接入物业消防控制中心或燃气企业监管平台;可燃气体报警器失效。
(四)用气环境。用气场所密闭、半密闭且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液化石油气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天然气和其他气源混用;液化石油气气瓶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燃气使用场所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五)安全管理。企业燃气用户未落实安全责任人;未开展燃气安全培训教育;未定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未及时整改隐患;企业燃气用户是否定期接受燃气企业入户检测、检查和指导隐患整改、宣传培训;是否购买使用不达标燃气气质(黑燃气);是否存在私自操作配件和安全装置的安装更换;是否在餐厅、大堂、就餐大厅、包间等公众场所使用罐装燃气。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次经信局餐饮企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局党政主要领导统一领导,各分管领导组织指导,各检查组抓好具体落实,综合股根据城区的工作部署和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档案材料,及时将餐饮企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新标准、新要求、新精神传达到位,督促各检查组按照网格化责任分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股室、二层机构、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城区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将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人。股室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精心统筹谋划,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人员安排等内容。各股室、二层机构要指导和督促企业自查隐患,组织引导企业主动配合城区相关部门及属地镇(街道办事处)的燃气安全隐患检查排查,扎实推进燃气安全防范工作,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检查组要对照燃气安全重点排查内容,梳理排查隐患,形成隐患台账、闭环管理台账,督促餐饮企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落实隐患闭环管理措施。局专项整治工作队将组织人员对此次燃气安全防范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跟踪督促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对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不真不深不实的,由局办提请严肃追责问责。各检查组要严格开展检查督导,对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风险隐患整改责任人实施整改情况、违法违规行为人处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协同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通过约谈、通报等形式,达到惩戒警示作用。要畅通并广泛宣传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震慑作用。
(三)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各检查组和各企业要全面总结此次燃气安全防范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主要做法、成效亮点,梳理燃气安全防范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完善燃气使用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由综合股牵头,加强与辖区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部门间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结合本局汛期值班工作安排,做好值班值守,保证通信网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各检查组要安排一名材料报送员,在检查结束后,于当天下午下班前将《西乡塘区经信局餐饮企业燃气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及工作图片、相关工作材料报给综合股陈柏余,由陈柏余收集汇总建立完善餐饮企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并于2023年9月起每月20日前向城区住建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陈柏余,联系电话:3937239,电子邮箱:nnsxxtqjxj@vip.163.com。
附件:西乡塘区经信局餐饮企业燃气安全检查记录表
附件:
西乡塘区经信局餐饮企业燃气安全检查记录表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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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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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种类 |
□天然气 □焦炉煤气 □液化气 □空混气 |
管道材质(可多选) |
□PE管 □钢管 其他: | ||||||
安全检查内容 |
现场检查 |
可燃气体报警器是否有效 |
□是 □否 |
通排风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
□是 □否 | ||||
是否存在燃气管道穿过密闭空间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或可燃气体报警器与通排风设备联锁功能失效的情况 |
□是 □否 |
是否存在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现象 |
□是 □否 | ||||||
用气设备的生产厂家是否具有资质的企业 |
□是 □否 |
用气设备是否具有自动熄火保护功能 |
□是 □否 | ||||||
软管及软管与管道、燃具的连接处的压紧螺帽(锁母)或管卡(喉箍)牢靠固定情况是否良好 |
□是 □否 |
非金属软管是否存在穿墙、顶棚、地面、窗和门现象 |
□是 □否 | ||||||
阀门是否启闭灵活、无关闭不严现象 |
□是 □否 |
是否存在燃气泄漏现象或异常气体释放声响 |
□是 □否 | ||||||
资料检查 |
巡视检查情况 |
1.是否有巡检记录:□是 □否 2.是否按制度填写记录:□是 □否 |
是否保留用户燃气安全教育记录 |
□是 □否 | |||||
建立用户隐患档案 |
1、定期入户检查中存在隐患的是否书面告知用户;□是 □否 2、是否定期对尚未排除的隐患进行跟踪复查,督促用户整改:□是□否 |
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在检测有效期内 |
□是 □否 | ||||||
检查情况及整改建议 |
检查人员: 被检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