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区政府各部门,城区直属各事业、企业单位,城区级各双管单位:
《南宁市西乡塘区2025年四季度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奖励方案》已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宁市西乡塘区2025年四季度促进服务业
提质增效奖励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城区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提质增效,鼓励企业冲刺四季度,为全年经济稳定增长做出更大贡献,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一、奖励对象
对2025年全年(1月—11月)营业收入增长显著、同比增速为正、且四季度(9月—11月)贡献突出的服务业企业,按行业和档次分别给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与档次
根据企业行业及营业收入的规模与增速,设立以下奖励档次:
(一)支持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提质增效
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全年营业收入15亿元(含)以上、同比增速达到10%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全年营业收入4亿元(含)以上、同比增速达到10%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全年营业收入1亿元(含)—4亿元(不含)、四季度营业收入0.4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四季度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同比增速达到500%的,一次性奖励85万元。
3.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全年营业收入3亿元(含)以上、同比增速达到40%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全年营业收入0.5亿元(含)—3亿元(不含),四季度营业收入0.4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四季度营业收入0.2亿元(含)以上、同比增速达到15%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全年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同比增速达到30%,且四季度营业收入0.5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全年营业收入0.5亿元(含)—1亿元(不含)、同比增速达到30%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全年营业收入2亿元(含)以上、同比增速达到20%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全年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同比增速达到20%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6.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全年营业收入0.2亿元(含)以上、同比增速达到20%,且四季度营业收入0.15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二)支持房地产业提质增效
全年营业收入0.6亿元(含)以上的企业,同比增速达到15%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比增速达到30%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同比增速达到300%的,且四季度营业收入0.5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70万元。
(三)鼓励服务业企业升规入库
对本年度新增入库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四季度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本方案支持对象为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依法经营的法人组织。奖励内容与西乡塘区其他政策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方案具体应用问题由南宁市西乡塘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