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西乡塘区2025年四季度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奖励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10 10:20     撰稿人:     来源: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区政府各部门,城区直属各事业、企业单位,城区级各双管单位:

《南宁市西乡塘区2025年四季度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奖励方案》已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宁市西乡塘区2025年四季度促进服务业

提质增效奖励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城区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提质增效,鼓励企业冲刺四季度,为全年经济稳定增长做出更大贡献,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一、奖励对象

2025年全年(1月—11月)营业收入增长显著、同比增速为正、且四季度(9月—11月)贡献突出的服务业企业,按行业和档次分别给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与档次

根据企业行业及营业收入的规模与增速,设立以下奖励档次:

(一)支持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提质增效

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全年营业收入15亿元(含)以上同比增速达到10%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全年营业收入4亿元(含)以上同比增速达到10%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全年营业收入1亿元(含)—4亿元(不含)四季度营业收入0.4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四季度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同比增速达到500%的,一次性奖励85万元。

3.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全年营业收入3亿元(含)以上同比增速达到40%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全年营业收入0.5亿元(含)—3亿元(不含),四季度营业收入0.4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四季度营业收入0.2亿元(含)以上同比增速达到15%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全年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同比增速达到30%,且四季度营业收入0.5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全年营业收入0.5亿元(含)—1亿元(不含)同比增速达到30%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全年营业收入2亿元(含)以上同比增速达到20%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全年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同比增速达到20%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6.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全年营业收入0.2亿元(含)以上同比增速达到20%,且四季度营业收入0.15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二)支持房地产业提质增效

全年营业收入0.6亿元(含)以上的企业,同比增速达到15%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比增速达到30%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同比增速达到300%的,且四季度营业收入0.5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70万元。

鼓励服务业企业升规入库

对本年度新增入库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四季度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本方案支持对象为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依法经营的法人组织。奖励内容与西乡塘区其他政策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方案具体应用问题由南宁市西乡塘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