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25年监督考核结果的公告
西财采〔2026〕4号
发布日期:2026-06-24 09:00     撰稿人:     来源: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实施办法》(桂财采〔2006〕14号)的相关要求,西乡塘区财政局依法对西乡塘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进行考核,现将考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考核单位名称

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实施办法》(桂财采〔2006〕14号)的相关规定,本单位依法对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政采中心”)2025年开展的项目执行情况及相关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本次考核涵盖基础工作、代理程序、服务质量与业绩、法律纪律执行情况以及信息统计等方面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政采中心自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书面审查、实地检查相结合的考核方法。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2025年政采中心能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文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完善电子卖场基础数据库、代理项目采购业务流程规范、依法公开采购信息,能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报送政府采购信息报表,能很好地完成代理工作。

(二)存在问题:一是2025年度政采中心单位内部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在职人员总数比例未达考核标准线60%;二是采购文件编制不严谨,存在一般性差错。

六、考核结果

2025年政采中心能较好地完成了西乡塘区本级单位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实施办法》(桂财采〔2006〕14号)第十九条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分及以上的为优良,60分以上的为合格,达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经监督考核后,政采中心2025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考核综合评分为97.8分,考核结果等次为优秀。

          

     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

                         20266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