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2第5号)
发布日期:2022-10-12 16:25     撰稿人:西乡塘区财政局     来源:西乡塘区财政局

西财采决〔2022〕5号

一、项目编号:NNZC2022-G1-00005-XXTQ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明天学校112台计算机和40套多媒体教学一体机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广西南宁创犇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兴宁区人民东路73号金朝阳综合楼2座9层2-0917号

被投诉人:南宁市明天学校

地 址:南宁市新峰路6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当 事 人: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南宁市明天学校112台计算机和40套多媒体教学一体机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2-G1-00005-XXTQ)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因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局提出投诉。本局依法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针对质疑事项1,采购需求,序号1计算机招标参数中(一)硬件技术参数的▲8、▲9项存在唯一性和偏向性。

投诉事项2:针对质疑事项2,采购需求序号2多媒体教学一体机招标参数中,三、整体设计参数的▲3、▲15项存在唯一性、偏向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成立,责令采购人按现行法律法规修改完善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