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财政监督职责,规范单位资金管理和核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现将涉及我城区的检查项目和被检查单位、检查内容和重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1.南宁市西乡塘区经信局
2.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新阳街道办事处
3.南宁市西乡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 检查内容及重点:
检查范围为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延伸检查相关年度和相关单位,并结合检查开展专题调研。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2022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中,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业务事项的账务处理是否准确、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单位所有收支等经济业务事项是否都在单位会计账簿核算、是否在公用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或其他项目经济分类科目中列支会议费和培训费;“三公”经费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在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或其他项目经济分类科目中列支“三公”经费、是否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按要求编报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是否未经批准超标准配置资产、资产处置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资产处置收入是否未按时缴纳入库;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财务会计制度、预算管理有关制度的行为。
(二)其他违反财务会计制度、预算管理有关制度的行为。
被检查单位应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会计资料及相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及瞒报。
三、联系方式:
电话:0771-3130321
电子邮箱:xxtczj@163.com
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