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情况统计表(截至5月)
发布日期:2024-06-18 17:52     撰稿人:     来源:应急管理局

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情况统计表(截至5月)

处罚单位

被处罚单位

处罚金额

(万元)

处罚时间

案由

应急管理局

南宁市夏凤英烟花爆竹经营部

0.11

20241月18日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2013年版)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应急管理局

南宁市苏星贸易有限公司

5

20242月2日

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根据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的规定

应急管理局

南宁市西乡塘区黄雪波烟花爆竹经营

0.15

20241月30日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二十 -条“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发证机关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满 后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或者在有效期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 零售场所和许可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的规定。

应急管理局

南宁市爆喜烟花爆竹经营部

0.1

20242月9日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5 号)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产品质量 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的规定。

应急管理局

南宁市卢宗营烟花爆竹经营部

0.2

20242月8日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二十三条 第三款“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 和限量”的规定。

应急管理局

南宁市江南区黄淑萍烟花爆竹零售部

0.3

20242月7日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二十一 条“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发证机关确定,最长不超过 2年。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满后 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或者在有效期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零 售场所和许可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