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
西乡塘区统计局、衡阳街道办事处、秀厢村民委员会:
根据自治区、南宁市人口普查总体工作的要求,人口普查专项试点列为2009年全市统计工作重点。南宁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决定将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街道办事处秀厢村民委员会列为南宁市人口普查专项试点区域。现将开展我城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口普查专项试点工作目的和意义
为检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试点方案有关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可行性,积累开展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经验,探讨人口普查登记的科学方法,为我市各县区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提供可借鉴的、具有指导和示范意义的普查实践范例。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试点工作,城区成立西乡塘区人口普查专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梁英浩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陆永龙 西乡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邓明建 西乡塘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陈 格 西乡塘区财政局局长
黎国良 西乡塘区民政局局长
陶仕珍 西乡塘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局长
孙步峰 西乡塘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黎 讯 西乡塘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段道卿 西乡塘区卫生局局长
文珍斌 西乡塘区衡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韦 琦 西乡塘区统计局副局长
罗翠云 西乡塘区统计局副局长
主任由邓明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韦 琦、罗翠云同志兼任。普查办公室联系电话:、3901961、3118872。
三、试点登记对象
本次普查试点的登记对象为试点区域内选定小区的全部人口,具体应在本户登记的人口包括:
(1)2009年7月31日晚居住在本户的人;
(2)2009年7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户,但户口在本户的人。
试点登记以户为单位进行,既登记家庭户也登记集体户。
四、登记内容
(一) 按户填报的项目有:户编号、户别、本户应登记人数、本户户籍人口中外出半年以上的人数、本户户籍人口中外出不满半年以上的人数、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数、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不满半年以上的人数、2008年8月1日—2009年7月31日出生死亡人数等。
(二) 按人填报的项目有: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地情况、户口登记地类型、普查时点居住地、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与谁一同外出、来本地居住时间、受教育程度、目前工作状况、从事目前工作的时间、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是否参加社会保险等。
五、试点的标准时间
本次普查专项试点的标准时间为2009年8月1日零时。
2009年8月1日—10日为本次试点入户登记时间。
六、试点的组织实施
(一)本次普查专项试点工作由市统计局统一设计方案,由市统计局与西乡塘区统计局联合组织实施,衡阳街道办事处、秀厢村民委员会配合开展。
(二)市统计局、城区统计局负责制定试点方案、设计试点普查表、编写填表说明及试点数据处理程度开发等;负责承担本次试点工作相关经费支出及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调查补贴;负责审定普查试点地域的具体位置与范围;负责对相关基层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负责试点普查表、方案、填报说明等试点相关资料的印制;负责组织召开有各县区统计局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的现场交流会;并负责对试点工作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三)衡阳街道办事处、秀厢村民委员会分级负责指定地域的实地勘察、划界、划分普查区与普查小区;负责普查区图、普查小区图绘制;负责组织抽调相关基层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负责进行人口情况摸底、填写住户摸底底册;负责组织相关基层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参加培训并开展入户普查登记;负责进行手工过录及计算机数据处理等。
七、成立基层普查工作机构
(一)衡阳街道办事处要在2009年7月8日前成立人口普查试点工作办公室。秀厢村民委员会要在2009年7月9日前成立人口普查试点小组,选调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负责本级的普查工作。(由办事处把机构及普查员名单7月9日前上报城区统计局)
(二)衡阳街道办事处及秀厢村民委员会负责落实20名普查员、5名普查指导员,每个普查小区(250人左右)配备1名普查员,平均每四个小区必须有1名普查指导员负责。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调要求是熟悉当地情况,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其中普查指导员必须是来自试点区域内的社区工作人员、村干组成,普查员则可从试点区域内片长、楼长、物业管理人员、下岗职工、无固定职业人员中进行聘任。由南宁市统计局负责对选调出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普查试点登记业务培训,培训合格的方能上岗开展入户登记。(市人口普查办拟定于7月10日星期五举办区域划分与普查区、普查小区图绘制培训工作会)
八、区域划分与普查区、普查小区图绘制
对试点的区域划分普查区,并在普查区内按常住人口250人为一个小区的标准划分出若干普查小区。对划好的普查区、普查小区组织相关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地理划分专项试点工作细则》要求划分普查小区,并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地图绘制专项试点工作细则》绘制普查区、普查小区地图,并标明普查区、普查小区的边界线、主要建筑物、道路等,其中普查小区图必须详细标明小区内的楼宇房屋门牌及有无人员居住等情况。
九、摸底登记
按普查试点工作要求,编制试点区域的《户主姓名底册》。要求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在试点区域逐户进行查访,摸清小区内每幢房屋和建筑物的居住户数、人数情况,并编制好《户主姓名底册》,做到“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
十、入户登记
本次试点的调查方法采取入户登记的方式,由选调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对各自负责的区域内的住户逐一入户,由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提问,登记对象回答的办法进行调查登记,调查登记完成后,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要请登记对象在试点普查表上签名确认。
十一、数据汇总
由市统计局负责研制试点数据处理程序,西乡塘区统计局负责组织力量完成调查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并将汇总结果报市统计局。
十二、总结交流
试点工作结束后,西乡塘区统计局要对试点现场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并提交组织实施试点工作的总结报告和试点业务技术报告。并由市统计局组织召开南宁市12个县区代表参加的人普专项试点工作现场交流会,各县区代表亲自到衡阳街道办事处秀厢村曾经开展试点工作的普查小区进行再次入户进行模拟登记,原各小区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将再次引导组织代表入户登记。通过现场交流,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普查方案可行性、工作质量控制、入户登记等工作的特点和经验进行总结。
十三、试点经费的落实
由南宁市及城区负责承担落实本次试点工作相关经费支出及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调查补贴。
十四、宣传发动
在试点区域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在社区宣传栏出板报,在各物业管理小区张贴普查试点宣传资料,在试点区域内悬挂相关宣传横额,发放《致调查户的一封信》,把人口普查试点工作宣传到家到户到人,为普查试点入户营造强有力的宣传氛围。
十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试点各环节的工作。人口普查专项试点是普查的重要一环,是正式普查工作的全面练兵,必须全面模拟普查开展的真实情况,不能为试点而试点,要通过试点在宏观上弄清普查开展所需的人力物力规模,在微观上把准入户登记的重点难点等关键问题。普查试点工作是对普查组织实施、普查方案可行性、普查队伍实战能力一次全面检验,城区统计局、衡阳街道办事处、秀厢村民委员会要把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工作任务的艰巨性认清清楚,要积极有力地扎实认真完成好本次试点工作任务。
(二)抓紧时间,加快进度,扎实做好试点所需的各项前期工作。从7月中旬开始,到7月下旬,城区要完成试点地域的区域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地图绘制;区域内户主姓名底册编制;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选调等大量前期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城区、办事处、村委会务必抓紧时间,加快进度,扎实做好试点所需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全面确保普查试点工作能够按进度、按要求全面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