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网址:http://www.xxtq.gov.cn/xxgk/xxgkndbg/)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47-2号大商汇家居博览中心B馆负一楼,电话:0771-3156961,电子邮箱:spjzxg@163.com,邮编:53000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西乡塘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南宁市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城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区行政审批局,现有专职工作人员2人。城区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及各镇(街道),均设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城区根据修订后的《条例》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南府规〔2020〕1号)精神,修订完善了《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南宁市西乡塘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南宁市西乡塘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南宁市西乡塘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落实了我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20年,西乡塘区政府门户网站按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调整,规范统一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栏目,进一步提升网上服务能力,更加方便公众查阅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城区各部门每月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下称“一中心两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纸质文件以便群众查阅。2020全年城区各部门向“一中心两馆”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纸质文件682件(三个查阅场所一式三份共2046份)。同时完善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各专栏功能,2020年全站发稿量达到16604条,收到各类问题(包括单位信箱、在线咨询、效能投诉、依申请公开)573个,回复处理573个,按时处理率为100%。由中共南宁市西乡塘区委宣传部负责运维的微信公众号“西乡塘发布”(微信号xxtfabu)全年发布信息758条,月均63条。在“一中心两馆”、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实现常态化管理,持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传播范围,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特别是涉及公众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按照《南宁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度县(区)、开发区绩效考评指标及市直机关共性指标评(扣)分细则的通知》要求,我城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城区各部门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根据考核细则开展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绩效考评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目前我城区没有因政务公开造成工作重大失误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我城区目前公开行政许可事项319项,涉及的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等材料,均通过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行政审批局等各有关部门专栏、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确保公开内容无遗漏,公开形式更便民。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信息通过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各有关专栏、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使审批对象可对审批事项进行全程跟踪,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对市场监管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减税降费信息、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扶贫工作信息、社会救助信息、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环境保护信息、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预决算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审计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营造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公众关系。
(七)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公开情况
2020年,城区12345工作站共接收南宁市12345热线中心转派工单11960条,处理投诉类工单9502条,咨询类工单253条,求助类工单124条,表扬类工单1条,举报类工单83条,建议类工单122条。城区按时办结率为87.14%,办件满意率为87.86%。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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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2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79 |
+40 |
2473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26 |
-215 |
284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36 |
+84 |
2933 |
|
行政强制 |
136 |
-71 |
1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4265 |
17032.23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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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4 |
1 |
0 |
0 |
0 |
0 |
35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 |
1 |
0 |
0 |
0 |
0 |
1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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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6 |
1 |
0 |
0 |
0 |
0 |
37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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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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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1 |
0 |
0 |
1 |
2 |
0 |
0 |
3 |
1 |
4 |
3 |
3 |
0 |
0 |
6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上看,2020年我城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条例》以及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还是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还不够平衡,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公开渠道和手段有待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开成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城区将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以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围绕政务公开中心工作,多渠道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典型事例,积极引导各部门采用多样化、接地气的方式解读政策文件,有效提高社会公众理解知晓度,努力形成城区各部门共同抓政务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
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更好地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积极引导各级各部门将政策解读采用多样化的文件解读方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载体作用,有效提高社会公众充分理解政策内容,扩大政策文件影响力。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镇、街道及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