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4-09-03 13:05     撰稿人:     来源:西乡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机构职能

南宁市西乡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局牌子。南宁市西乡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城市管理、劳动保障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管理、劳动保障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市容市貌、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建筑垃圾处置行业管理工作

(四)按规定权限负责城区级管养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管理。负责城区级管养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区级管养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井盖设施维护的监督管理

(五)按规定权限负责城区级城市公园、道路、广场等园林绿化的管理。负责城区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城区级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六)按规定权限负责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市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环境卫生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七)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明确以及上级下放由城区承担的城市管理、劳动保障领域方面行政执法职责。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劳动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城市广场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乡建设管理、城乡规划管理、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劳动保障方面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上述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外);行使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上述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外)。承担本辖区餐饮油烟污染、建筑施工噪声等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负责相关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监督考核。负责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管理。

(八)负责城市管理、劳动保障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综合协调相关工作,牵头建立城市管理、劳动保障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九)负责城市管理智慧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和城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协助南宁市做好城市管理网格化相关工作。

(十)负责城区级城市公园、广场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开展城市管理、劳动保障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宣传工作。协调突发、重大事件的新闻报道和网络舆情处置。

(十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三)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名称

南宁市西乡塘区综合行政执法

三、负责人

麻振

四、办公地址

南宁市西乡塘区鲁班路1-51号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六、联系电话

0771-2383003

七、单位网址

http://www.xxtq.gov.cn/xxtqcgj/index.html

八、电子邮件

xxtqcgj@cgjgo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