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坛洛镇2021年突发性地质灾害 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31 18:05     撰稿人:坛洛镇人民政府     来源:坛洛镇人民政府

坛府发〔2021〕11号

  

关于印发《坛洛镇2021年突发性地质灾害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

《坛洛镇2021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由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5月31日

  

  

  

  

  

  

坛洛镇2021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我镇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桂政办函〔2013〕47号)、《南宁市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府发〔2006〕9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坛洛镇内,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三、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和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镇主要负责人是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镇人民政府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四、险情和灾情等级划分

(一)险情等级

1.特大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含) 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1亿元(含)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2.大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3.中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4.小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二)灾情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含)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五、应急指挥体系构成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构成

指  挥  长:  邓辉明  坛洛镇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    阮梅芳    坛洛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提名人选

  黄维贤    坛洛镇人大主席提名人选

  何久军    坛洛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  林  兴    坛洛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言显业    坛洛镇党委宣传委员

  姚  伟    坛洛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杨  彧  坛洛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沙坤玲    坛洛镇党委组织委员

  孟  华    坛洛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提名人选

  黄  雅    坛洛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提名人选

  黄为俊    坛洛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提名人选

  潘佩雄    坛洛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站长

  马英忠    坛洛镇水利站站长

  张加明    坛洛镇财政所所长

  莫海港    坛洛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许小欧    坛洛派出所所长

  凌善昌    金陵交警中队队长

  甘  明    坛洛卫生院院长

  甘荣合    坛洛中心小学校长

  马  俊    坛洛中学校长

  卢评杰    坛洛镇供电管理所副所长

(二)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受灾地进行紧急援救;对外发布地质灾害信息;检查、指导各部门、村委和社区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他与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有关的重要事项。

1.宣委办:负责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和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2.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地组织、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部署、协调抢险救灾工作;划定地质灾害的危险区和易发区;指导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按速报制度要求向镇人民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局汇报工作情况。(2)做好我镇居民点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者经评估认为该区域不适合进行拟建建设项目的,不得批准建设。

3.水利站:负责对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排查、巡查监测和治理,并在治理前设置警示标志;做好汛期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确保水利设施安全度汛。

4.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对公路沿线及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排查、巡查监测和治理,并在治理前设置警示标志。

5.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救灾区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灾民;核定和报告灾情。

6.财政所:负责组织本级财政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和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

7.学校:对校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排查和巡查,并在专业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监测和治理,在治理前设置警示标志;在抢险救灾中组织师生疏散转移。

8.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组织、协调和调配农用救灾物资,协助、指导灾区农业的救灾复产。

9.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

10.派出所:负责组织、指挥、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灾区道路交通的疏导工作。

11.供电所:负责抢修灾区的电力设施。

六、监测预警体系

(一)监测预警体系

针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分布特点、易发程度,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建设并发挥本级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的骨干和枢纽作用,同时要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建立由镇、村、坡为一体的,按行政领导负责制指定专门负责人、联络人,确定联络报告方式,以及由危险区范围的单位、村民作为监测信息报告员而形成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在各村委和社区分别设置接警办公室,并在当地年度防治方案、隐患点的“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及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警示牌上公布接警电话。

(二)监测预警行动

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对选定的避险点和撤离路线要进行安全性评估,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确保紧急避险万无一失。

3.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

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  的区域和地段,对危险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住户及时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告知有关灾害的基本情况、监测预报方法、应急避险的撤离路线和安置地,以及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的汇报联系方式。并按要求做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

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一)地质灾害灾情与险情速报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  时间、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和影响范围及采取措施、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要增加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接到当地出现地质灾害报告并核实后,应在2小时内速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城区应急局、自然资源局。

(二)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应急响应(I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时,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按速报制度上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按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指挥部具体指挥、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应急防治工作。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应急响应(II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时,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按速报制度上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市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应急防治工作。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或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按速报制度上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的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V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按速报制度上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三)应急处置重点

1.抢险救人

镇政府立即组织基层救援队伍和广大群众、工程施工队伍等社会力量,开展自救和应急抢险救援。按速报制度上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安置群众

尽快将受灾害威胁、无家可归的群众转移出来,按照“安全、就地、就近、分散”安置的方针,实施过渡避难安置,通过帐篷、板房特别是支持群众自搭自建简易过渡住房,解决灾民的过渡安置问题。调集生活物资、卫生队伍,确保转移安置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住处、有衣被、有病能医治。

3.抢通保通

对受损公路和通信、供电、供水设施,各专业部门安排专业队伍,积极抢修抢通生命线,为保障抢险救援、灾民转移安置和灾区基本秩序提供基础条件。

4.卫生防疫

坚持专群结合、进村入户、不留死角、彻底防疫,发动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及时清理废墟和积存物,安排畜牧兽医部门做好死亡禽畜无害化处理,广泛组织乡村医生和抽调各级卫生防疫部门力量开展“消杀灭”等卫生防疫工作,实现防疫全覆盖,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5.防治次生灾害

坚持主动、及早、安全处理,防范和治理各类次生灾害,同步治理可能造成的堰塞湖、病险水库,及时排查地质灾害隐患,避免次生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6.维护灾区稳定

在建立抢险救援现场特别管制区的同时,全面做好交通管制和疏导,加强周边受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积极解决受灾群众利益诉求,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以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救灾物资发放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救灾物资资金发放等问题,确保灾区社会安定,不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四)应急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同时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结合我镇财政情况和事发地实际情况,镇政府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规定, 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预留出应急资金,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专项资金补助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出勤专家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监测人员,需上级支援向城区人民政府发出请求。

(二)应急保障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可以紧急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因救灾、应急治理需要,临时调用单位或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事后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三)通讯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四)宣传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和培训工作。

(五)预案演练

为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及抢险救灾应急队伍,按照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每年定期、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综合实战演练,并做好备案。

  

附件:坛洛镇坛洛村马重坡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西乡塘区坛洛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印发


坛洛镇坛洛村马重坡岩溶地面塌陷
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基本情况

统一编号


名称

坛洛镇坛洛村马重坡岩溶地面
塌陷


地理位置

坛洛镇坛洛村马重坡

灾害类型

地面塌陷


灾害特征

岩溶发育,抽取地下水


灾害规模

8处塌陷点,面积4.9一314平方米

诱发原因

岩溶发育区地下水变幅大,抽取地下水诱发


规模等级

中型

险情级别

中

监测级别

城区级



稳定程度

稳定性差

变化趋势

过量抽取地下水将会加剧



威胁对象

村庄、学校


威胁财产

520万

威胁人口

173人

监测措施

监测要求

不定期巡视监测为主,辅与少量定位移监测,位移监测采用在斜坡后缘开 裂处两侧设桩定点,定期用钢尺测量裂缝变化情况,巡视监测主要观测滑 体上裂缝是否增宽、加长,动物异常,坡脚地下水是否大量股状溢出等。


监测周期

枯季:位移监测一月一次,巡视一周一次,汛期:位移监测一周一次,巡 视三天一次,当变形加剧或暴雨24小时不间断巡视监测。

防治方案

1、 对塌陷区域进行安全警戒,并设安全警示标志。发放避灾明白卡和防灾工作明白卡。


2、 停止二中水井的抽水施工,并对马重坡区域内抽取地下水的监控。


3、对塌陷区域进行必要的水文、地区勘察工作,以此指导塌陷地质的治理工作。

应急措施

应急处理措施

视危情将人员和财产撤离危险区


撤离地点

向坛洛镇灯光球场方向

撤离距离1000米



撤离路线

向村内撤离1000米到安全地点


撤离顺序

先撤离老弱病残孕、先撤离人员后撤离财产

预 警

预警状态

发现裂缝变形加剧,动物异常


预警方式

高呼、鸣哨、广播

责任人

分管责任人

阮梅芳


组织负责人

黄为俊


监测负责人

卢 鸣


监测人

卢 鸣             卢世察


预警人

阮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