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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塘区双定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双定镇兴平村兰卢坡卢佳广养鸽场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的函
发布日期:2026-02-10 13:25     撰稿人:     来源:双定镇

 

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卢佳广:

我镇曾于2021年6月2日核发了《关于双定镇兴平村兰卢坡卢佳广养鸽场项目的批复》(双定复﹝2021﹞10号)。2026年2月10日,我镇收到卢佳广提交的《变更申请书》。

依据《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宁市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南自然资规〔2021〕1号)中细则第二十一条:“设施农业生产发生变化的,包括改扩建、续期、转为其他农业用途,应重新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发生重大变化,如设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生变更的,应按要求重新签订用地协议,并重新办理备案手续。”经我镇研究决定,撤销《关于双定镇兴平村兰卢坡卢佳广养鸽场项目的批复》(双定复﹝2021﹞10号)。

特此告知。

 

 

西乡塘区双定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