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便民服务中心、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消防工作站)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2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