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广西宝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3 10:15     撰稿人:     来源:石埠街道办事处


石办通202420


广西宝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我街道于2021年12月13日核发了《关于同意广西宝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通知》(石办通〔2021〕24号),批准贵公司在我街道老口村食用菌种植及水产养殖设施农业用地项目。根据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宁市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南自然资规〔2021〕1号)第二十一条:“设施农用生产发生变化的,包括改扩建、续期、转为其他农用用途,应重新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发生重大变化,如设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生变更的,应按要求重新签订用地协议,并重新办理备案手续”的规定,我街道决定撤销《关于同意广西宝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通知》(石办通〔2021〕24号)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石埠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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