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镇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6月26日—7月4日)
发布日期:2025-07-04 17:05     撰稿人:     来源:金陵镇政府

文号 执法依据 项目名称 行政处罚相对人 处罚事由 决定部门 处罚结果
金林罚决字〔2025〕第00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七十六的规定、《广西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023年修订)》 卢远宝滥伐林木案 卢远宝 滥伐林木案 金陵镇人民政府 1、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3倍的树木,即591株。
2、根据广西林盛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测算采伐林木评估总价值为4144元,并处滥伐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20720元。 
金林罚决字〔2025〕第00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七十六的规定、《广西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023年修订)》 梁耀参滥伐林木案 梁耀参 滥伐林木案 金陵镇人民政府 1、责令2025年12月26日限期内,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2倍的树木,即86株。
2、根据广西林盛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测算采伐林木评估总价值为511元,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533元。 
金林罚决字〔2025〕第00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七十六的规定、《广西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023年修订)》 兴贤村儒礼坡4队滥伐林木案 兴贤村儒礼坡4队 滥伐林木案 金陵镇人民政府 1、责令2025年12月28日限期内,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2倍的树木,即204株。
2、根据广西林盛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测算采伐林木评估总价值为608元,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824元。 
金林罚决字〔2025〕第0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七十六的规定、《广西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023年修订)》 兴贤村儒礼坡5队滥伐林木案 兴贤村儒礼坡5队 滥伐林木案 金陵镇人民政府 1、责令2025年12月28日限期内,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2倍的树木,即214株。
2、根据广西林盛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测算采伐林木评估总价值为640元,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920元。
金林罚决字〔2025〕第00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七十六的规定、《广西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023年修订)》 兴贤村儒礼坡6队滥伐林木案 兴贤村儒礼坡6队 滥伐林木案 金陵镇人民政府 1、责令2025年12月28日限期内,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2倍的树木,即208株。
1、根据广西林盛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测算采伐林木评估总价值为624元,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872元。 
金林罚决字〔2025〕第0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七十六的规定、《广西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023年修订)》 潘有成滥伐林木案 潘有成 滥伐林木案 金陵镇人民政府 1、责令2025年12月29日限期内,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2倍的树木,即96株。
2、根据广西林盛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测算采伐林木评估总价值为459元,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377元。
金林罚决字〔2025〕第0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七十六的规定、《广西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023年修订)》 卢结仍滥伐林木案 卢结仍 滥伐林木案 金陵镇人民政府 1、责令2025年12月29日限期内,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2倍的树木,即170株。
2、根据广西林盛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测算采伐林木评估总价值为822元,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2466元。